随着国家经济的繁荣和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消费能力的提升和消费理念的转变,国内市场“车”逐渐由几十年前的奢侈品变为现在人们生活的日用品,据公安部统计,截止2008年底,我国机动车保有量近1.7亿辆,其中载客汽车保有量为3850万辆,载货汽车保有量为1125万辆,机动车的主体之一汽车与2007年相比增长率为13.52%。另外,从我们身边“有车一族”来看,“车”逐渐飞入“寻常百姓家”,虽然如此,但是与西方发达国家“车”保有量的现状相比较,我国车拥有量远未达到饱和状态,至少要比发达国家落后10年,由此可见,“车”市场必将是一块盛大的蛋糕。车的普及必将带动一系列相关产业的发展,尤其是带动了与我们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的车载安全的发展,催生了“车载安防”市场的火热。
车的增长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便利,也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其中频繁发生的车事故便是一个严重的问题,交通事故频发已被社会认同为一大公害。中国道路交通安全协会副理事长段里仁教授曾说,中国由于交通事故每年死亡超过10万人,占全球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五分之一,居世界各国之首。据统计,2001年至2005年,我国每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均超过10万人,2006年和2007年年死亡人数均接近9万人,2008年死亡人数虽大幅降低,但也超过7.3万人,万车死亡率为4.3人,造成直接财产损失达几十亿元。用同期的数据对比,西方发达国家的万车死亡率仅为0.4人,我国的死亡率是其10倍。
西方国家万车死亡率低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国家立法强制在载客和载重汽车上安装汽车行驶记录仪(以下简称记录仪),从而大大避免和降低了因超速行驶和疲劳驾驶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而疲劳驾驶、超速行驶正是我国交通事故死亡率高发的重要原因。欧盟最早在1975年就立法(EEC543/69)强制推行记录仪。规定“载客8人以上、载货3.5t以上车辆”必须安装使用记录仪。日本、美国等发达国家也都制定了本国的法律,强制安装使用记录仪,并对记录仪的安装、使用、执法环节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经过吸收国外的经验,以及国内相关技术的发展,我国也开始重视车辆安全检测手段,尤其是对记录仪的使用也比较重视。2001年以来,公安部、交通部、国家安监局和国家发改委等部门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指导性的法规和文件,推广使用记录仪。如公安部在山东省试点进行记录仪的使用,从2005年到2008年末,已经安装记录仪超过13万台,并初步建立了执法应用平台。
目前国内虽然有应用,但是仍然处于早期状态,无论是认识上、标准上;还是技术平台以及法律规范上与发达国家相比简直不可同日而语,为此在2009年两会上,政协委员特地就此事进行了建言献策。虽然是否推广“汽车行驶记录仪”结果不得而知,但是与车相关的安全技术——“车载安防”已经引起了社会的注意。从现今“车载安防”市场的发展来看,安防企业所涉足的领域远不止一个“汽车行驶记录仪”,诸如车载监控的摄像机、车载DVR、防盗锁、导航GPS、车辆防盗防劫报警设备等早已在车载安防方面大显身手。但因国内起步较晚,发展远不如国外成熟,“不足乃商机”,充分体现出国内车载安防市场前景,当然未来走势如何,还要依靠市场发展。
汽车行驶记录仪,也可称作“汽车黑匣子”,是对车辆行驶速度、时间、里程以及有关车辆行驶的其他状态信息进行记录、存储并可通过接口实现数据输出的数字式电子记录装置。它能够实时地记录车辆运行和驾驶员驾驶活动的有关信息,在遏止疲劳驾驶、车辆超速等严重交通违章、约束驾驶人员的不良驾驶行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障车辆行驶安全、提高营运管理水平等诸多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并将为事故分析和鉴定提供原始数据。实践证明,在汽车上安装了记录仪后,通过对超速和疲劳驾驶不间断的执法,会使得交通事故率和交通事故死亡率大大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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