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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要求相关出租汽车企业整改头枕车载显示屏

2013-04-23 10:18:24 来源:中国智能交通网责任编辑: admin
摘要:4月22日消息:据《新闻晚报》报道,针对市民反映出租汽车头枕显示屏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上海市交通港口局会同市质监局研究制定出租汽车头枕显示屏安全性评估检测方案,并要求相关出租汽车企业根据检测评估结果及时开展整改。

  4月22日消息:据《新闻晚报》报道,针对市民反映出租汽车头枕显示屏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上海市交通港口局会同市质监局研究制定出租汽车头枕显示屏安全性评估检测方案,并要求相关出租汽车企业根据检测评估结果及时开展整改。


  目前本市出租汽车行业共2.4万余辆出租汽车安装了头枕显示屏,其中,触动传媒在大众、强生、锦江、海博等企业的出租车上安装了2.2万个TM02、TM04型头枕显示屏,艾视广告在蓝色联盟所属企业的出租车上安装两千余个FT2010型头枕显示屏。


  市机动车检测中心按照整车企业或座椅总成厂家通常执行的国家GB11552-2009《乘用车内部凸出物》标准中吸能性项目试验的要求,于近期对本市出租车在用的触动传媒TM02型、TM04型和艾视广告FT2010型车载头枕显示屏产品进行了安全性检测评估。依据国家标准规定的检测方法,选择按照最不利的试验条件,用模拟人体的头型模块以24.1公里/小时的速度(等效于实车50公里/小时的正面碰撞),对安装在座椅总成头枕上的3种型号车载头枕显示屏的屏幕中心和屏幕边角,各进行了两次模拟撞击测试。结果显示:触动传媒TM02型、TM04型产品均符合上述国家标准的安全性指标要求;艾视广告FT2010型产品因有尖锐物出现,未能达到安全标准。


  根据检测评估结果,市交通港口局立即督促企业及时开展整改。一是限期拆除安全性未达标显示屏。责令蓝色联盟限期拆除两千余辆出租车上安装的艾视广告FT2010型头枕显示屏。该工作已于4月16日完成。二是进一步提高在用显示屏安全性。要求触动传媒于5月20日前将现有出租汽车头枕上的显示屏,全部改装成经检测安全性能更高、外部有软性保护套的改进型产品。三是合同期内总量控制,不再新增;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约。研究制定出租汽车车载头枕显示屏备案管理制度,严控总量,相关出租汽车企业不再新增头枕显示屏数量;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约安装。对现有合同期内安装头枕显示屏的车辆更新,将会同有关方面研究出租汽车整车配套车载头枕显示屏,实现整车出厂即完成安全检测认证。四是加强整改检查。组织开展出租汽车头枕显示屏安全整改专项检查,督促显示屏供应商在视频开启时增设提醒乘客系安全带公益提示,进一步优化显示屏开、关功能,督促已拆除显示屏的后续整改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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