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将车低价卖出后,利用装在车上的GPS定位系统跟踪,伺机用备用钥匙将车偷回再卖。近日,咸安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鄂州黄某兄弟有期徒刑十年和七年。
去年10月的一天,鄂州市鄂城区碧石镇无业青年黄某(1984年10月生)在黄梅县以1.6万元购得一辆轿车(套牌:鄂AA3E38),装上GPS定位仪并配好钥匙后,于同年12月在黄石市铁山区以1.3万元卖给他人。
今年1月13日下午,黄某邀堂弟黄乙(1991年6月出生)窜至大冶市,运用GPS定位系统找到该车后,用事先配好的钥匙将该车盗走,春节前以1.2万元卖给一武汉人。3月19日上午,黄某又伙同黄乙窜至武汉市江汉区一超市停车场找到该车,用配好的钥匙将该车开回鄂州。4月13日,通过互联网,黄某将该车在咸宁冒名以1.6万元卖给了嘉鱼人陈某。
同月,黄某通过互联网以1万元购得一辆牌照为京PYN5XX号的轿车,装上GPS定位仪并配好钥匙后,于当月底卖给一武汉人,此人随后又将车卖给他人。4月26日上午10时许,黄某兄弟运用GPS定位系统,在武汉东西湖某小区找到该车后,将该车盗开回了鄂州……
据了解,咸宁警方目前已将黄某兄弟所盗车辆全部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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