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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途客车"站外拉客"屡禁不止 专家呼吁提高处罚标准

2011-10-26 14:42:37 来源:新民晚报责任编辑: admin

  在加大治理长途客车站外上下客违法行为的同时,近日在沪参加全国交通综合行政执法联席会议的各地专家呼吁尽快修订道路运输法规,提高对长途客车擅停、拉客、站外经营的处罚标准,并强制安装GPS定位监控装置。

  案例高速公路上停车载客

  据了解,京珠高速客车沿途拉客超载营运酿成7・22惨祸并未使一些长途客车经营者认真吸取教训。为增加营运收入,一些地方的长途客车不顾旅客生命安全,违规运营、擅自上下客现象都不同程度地存在。

  河南郑州市交通执法大队反映,郑州长途客车共有3000余辆,近七成车辆存在站外停靠、兜圈拉客等违规情况。从郑州前往沈丘,从车站内买票需要75元,直接在站外拦车只需要45元。

  山东淄博、枣庄等地的长途大客车像出租车一样招手即停,误导附近居民形成在高速路拦车的习惯,一些靠近高速路居住的居民,为图方便和便宜,不惜冒险穿越防护栏,到高速公路上拦车搭乘;为了方便转运上下高速的乘客,青银高速济南段的公路防护栏甚至被人用钳子剪断。

  山西运城交通部门接到一居民投诉,早上7时就坐上车了,过了2小时还没开车,一直在市内兜圈;长途大巴在居民小区、宾馆、加油站等不断拉客,由黄牛集合好乘客上车。

  上海交通执法人员反映,在沿江高速公路口,一辆上海开往姜堰的大巴,车上有21名乘客,司机手中并没有相应的乘客上车记录单。多位乘客都说是在路边上的车,每人交了60元,半途上车的旅客,一旦携带违禁危化品,无法在半途完成安检,事故隐患严重。

  连日来,上海两级交通行政执法人员会同交警在省际高速、交通要道严查长途客车违法行为。已查处长途客车不按规定上客、客运站外设“黑站”组客、不按规定路线行驶、自制车牌、车票等违规行为70余起。按规定,交警对司机的违法行为罚款200元;而交通执法部门依法对违法者处以上限3000元罚款,但仍不足以震慑违法者。

  专家应建立旅客举报机制

  “站外拉客”何以成为长途客运屡禁不止的顽症?福建交通执法部门的专家认为,这类车辆不进站经营,少缴了许多费用,他们在国道、省道上随意揽客,存在很大利益诱惑;郑州市交通部门一位负责人说,郑州公车公营的长途客车只占15%,约有400余辆,违规车辆多是以单车承包、租赁、挂靠的方式经营,不是公司拥有完全的产权与经营权的车辆。

  上午与会的交通专家表示,要从根本上治理长途客运的违规行为,在严格依法查处长途客车站外带客的同时,需改变观念,修订法规,完善机制,例如政府部门可以鼓励长途客车实现由私转公,让班线实行正常定时发车,司机工资统一发放,从根源上杜绝违规现象;让经营同一条班线的多家经营者实行捆绑式结算方式,利益均沾,避免恶性竞争;以及在客车沿途设置若干配载站,让捎带上客合法化、规范化,这样既提高了客座实载率,又方便旅客就近顺路上车。

  一些专家还建议,要推广上海长途客车实施GPS定位系统的做法,严禁驾驶员擅自关闭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建立旅客安全告知制度和举报制度,每一辆客车都要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G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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