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五指山市“11·29”重大交通事故,是海南省2002年以来第一起、建省以来发生的第三起死亡10人以上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这是记者从省政府近日召开的全省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紧急会议上获悉的。
会议对“11·29”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进行通报,并对今冬明春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再部署。省长助理、省公安厅厅长贾东军等出席会议。
核载15人的客车竟坐了23人
会议通报了“11·29”重大交通事故的主要情况:2011年11月29日,定安县驾驶人吴某某驾驶琼C32691号中型客车搭载22名租车人从定安出发到三亚、保亭等地旅游,从保亭沿国道224线返回定安。当日15时40分途经五指山市境内国道224线195公里加750米处连续下坡急转弯路段时,与驾驶员王某驾驶的桂J08588号重型自卸货车对向相碰撞,造成两车驾驶人和中型客车乘客共12人死亡、12人受伤及两车损坏。
经初步调查,两车驾驶人均属有证驾驶,通过提取两车驾驶人血液进行血液酒精含量检验,排除了酒驾嫌疑。经拆检,琼C32691号中型普通客车制动、方向、灯光等系统均合格。桂J08588号重型自卸货车拆检工作正在进行。当事人吴某某驾驶的琼C32961号中型客车系海南海汽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定安分公司所有,核定载客15人,事发时实载23人,超员53%,在经过连续下坡急弯路段时越线占道行驶是引发事故的主要原因。当事人王某驾驶的桂J08588号重型自卸货车系广西省贺州市源益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所有,且长期在五指山地区营运,事发时满载沙子超载运输。
9年首起死亡10人以上交通事故
贾东军指出,五指山市 “11·29”重大交通事故,是我省2002年以来第一起、建省以来发生的第三起死亡10人以上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我省今年以来已经发生了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12起,共造成47人死亡,交通安全形势十分严峻。五指山市“11·29”重大交通事故充分暴露了道路交通管理和公路客运工作中四个方面的问题:公路客运安全源头管控存在漏洞;路面管控存在漏洞;中巴车超员加重了事故后果;客运车驾驶人违反车辆装载规定和通行规定。全省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深刻反思“11·29”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沉痛教训,进一步增强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未安装GPS车辆不准营运
贾东军要求,要指定专人,坚持每半月巡查1次,对客车、校车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的情况,以正式文件形式通报相关客运企业、交通运管部门、学校和教育部门;对同一客运企业的客车有两次以上超员违法行为的,要依照规定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主管安全和经营的企业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以及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处罚;对外省(区)籍长途客车和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要报省交警总队统一转递相关省区交警总队,做到处罚一起、转递一起;发现客运车辆严重超员、超速等典型案例,要及时整理,在新闻媒体上曝光;省公安厅要尽快制定我省客运车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明确举报范围、举报电话、查处方法、奖励兑现程序和要求;交通运输部门要对未安装GPS监控设备或者设备不能正常使用的车辆,一律不准参加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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