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道路通行秩序管理,从严从重打击故意违法行为,近日,黑龙江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新增15个违法行为代码,对涉牌涉证违法行为实施上限处罚。
据悉,新增涉牌涉证违法行为代码为:50012伪造、变造机动车登记证书,罚款5000、拘留15日;50022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罚款5000、拘留15日;50052伪造、变造机动车保险标志,罚款3000、拘留10日;50062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罚款5000、拘留15日;50072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罚款5000、拘留15日;50102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罚款3000、拘留10日;50112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保险标志,罚款3000、拘留10日;50132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罚款5000;50162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罚款5000;50172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保险标志,罚款5000;57012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记12分、罚款5000、拘留15日;57022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行驶证,记12分、罚款5000、拘留15日;57032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罚款5000、拘留15日;57042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记12分、罚款5000;57052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记12分、罚款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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