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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交通管理:电动三轮车均属机动车

2012-11-19 16:08:56 来源:www.cpsits.com责任编辑: admin

        近日,南京栖霞区发生一起事故,一辆燃油助力车和一辆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导致两人重伤,一人轻伤。结果,无论是助力车,还是电动三轮车,都超过了国家标准,被交管部门认定为机动车。11月18日,从南京交管局了解到,南京街头所有的电动三轮车,都是不符合规定的,按现有政策,属于机动车范畴。而能上牌的电动自行车,仍属于非机动车。


  电动三轮车


  被认定为机动车


  2012年10月10日,南京尧化门发生一起事故,老张驾驶的电动三轮车,与老王驾驶的燃油助力车相撞,导致两人重伤,一人轻伤。在许多市民的观念中,这两种车型原本都该属于非机动车,但是经交管部门鉴定后发现,这两种车都是机动车。


  原来,事故中的燃油助力车,气缸容量达到了105CC,大大超过了国家规定的标准30CC,而这辆燃油助力车的合格证上,显示的气缸容量竟然只有35CC。老张的电动三轮车也是如此,整车重量为86公斤,而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要小于40公斤,最高时速已经达到了47公里,国家标准是时速在20公里以内。


  根据检测结果,交警部门认定两辆车都属于机动车,而且两个人都没有驾驶证,属于无照驾驶,在这起事故中负同等责任。据介绍,两人因为无证驾驶,要被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还可以并处15日以内的行政拘留。


  11月18日,南京市交管局的相关负责人介绍,像老张这样的案例不在少数。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电动三轮车为机动车。这位负责人说,目前市面上销售的电动三轮车,均未经主管部门生产许可,属非法车辆,更不能注册登记上牌,上道路行驶也是违法的。如果驾车人没有相应的驾驶资格,一旦驾驶了被认定为机动车的电动三轮车,将承担无证驾驶机动车的相应法律责任。


  那么,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上路是否需要购买保险,驾驶人是否需要持有相关驾照?交管局负责人说,电动三轮车本就不允许上路行驶,是无法登机上牌的,因此也买不了保险。


  能上牌电动车


  是非机动车


  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那么,许多南京市民使用的电动自行车,该怎么鉴定呢?


  从南京市车辆管理所了解到,截至今年11月中旬,南京市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已经达到197万辆,按照今年每月2.5万辆的平均上牌量计算,年底前将突破200万辆。


  那么有的上牌的电动自行车时速超过20公里,是不是也算机动车?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是小于40公斤、时速在20公里以内。“只要能够在车管部门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都是非机动车。”交管局负责人告诉记者,因为这些车辆都经过相关部门的检验,属于合格车辆。交管部门依照交通法中非机动车的有关规定,对这些车辆进行依法管理。这位负责人也提醒,根据交通法规定,车辆上路行驶必须申领号牌,无牌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交管部门根据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四个部门联合发布的《江苏省电动自行车备案产品》,来确定允许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品牌和型号,符合《备案产品》规定的车辆均可登记上牌。目前,江苏省符合这一规范的电动自行车有两千余个品牌、6万余种型号,消费者在购买之前要向商家仔细询问辨别。


  如果购买到无法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很有可能是不合格的超标车辆,因此,消费者应当谨慎。


  骑电动车酿事故


  可能要判刑


  伴随着电动自行车数量的激增,与电动自行车有关的交通事故,尤其是致人伤亡的交通事故也随之增加。据统计,与电动自行车有关的交通事故中,闯红灯、走快车道、超速、超载等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引发的交通事故最多,甚至有因驾驶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而被判刑的。


  交管局负责人介绍,2012年5月25日,徐某骑电动自行车在和燕路快车道上由东向西行驶,行至安怀村附近时由于车速过快迎头撞上由南向北过马路的伍女士,致使伍女士头部着地颅脑受损,经抢救无效死亡,徐某对受害人家属赔偿后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


  同时,这位负责人提醒,酒后也不能骑电动自行车上街。根据交通法规定,醉酒骑非机动车,处以50元罚款。而且,酒后骑非机动车,安全隐患也不小。今年5月13日21时许,在江东北路定淮门大街路口,吴某骑一辆电动自行车闯红灯,与一辆轿车相撞。吴某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尸检,吴某血中酒精含量达到了222.4mg/100ml。正是由于吴某酒后骑车并闯红灯,认定他负有事故的同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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