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挂广州车牌的车主别以为在外省就可以随便压线、冲灯、超速等,目前广州已与全国多个地区实现了违法记录联网,在外野蛮驾驶也会受到处罚。本期“交警话你知”将详细告知,即日起粤A牌机动车辆在广东省外发生交通违法罚款200元以下的非现场违法(被电子眼拍摄)可在广州办理接受处罚,并且以前的外省违法记录都将可以查询,不办理将不能通过年审。
在广州缴交罚款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车辆需为广州车牌,即粤A牌;二是罚款200元以下的非现场违法,即电子眼拍摄的违法行为。驾驶员发现自己符合以上条件,即可到广州地区任何一个交警大队办理交通违法确认业务,然后直接在广州的14家非税交罚系统的银行窗口缴纳罚款。需要注意的是,番禺地区的驾驶员暂仍需回番禺农商行,或在广州市各交警大队和银行网点的好易自助缴费终端(共123个,详见金盾网公布的信息)办理缴纳罚款。
据了解,从2011年10月1日起,贵州、四川、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江西、广东、青海、新疆10个省(区)开始跨省转递交通监控设备采集的违法记录,广州车辆在上述省区内的违法记录可在广州本地查询。
交警部门还提醒,未来将逐步实现违法信息全国联网的目标,届时即使广州车主已经正常通过上次年审,之前的违法记录现在也可以被查询,如不清除所有违法记录,车辆将不能通过下次年审。另外,目前,仅200元以下的罚单可在广州缴交,200元以上的罚单车主仍需到当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戴敏惠番交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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