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中旬以来,河南省交警部门对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客车营运企业进行了严肃处理。12月13日,郑州市交巡警部门又对一家旅游客车公司进行了处罚。
据郑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四大队民警介绍,河南四海旅游公司没有按照源头化规定每月组织安全例会学习;没有按照源头化规定落实月检、季检制度;每月对交警部门下达的整改通知书无动于衷,拒不制订整改方案;没有落实源头化管理一车一档,呈报显示该公司仅10台客车,但经网上查询却发现有66台客车,且从网上巡查发现该公司未呈报的客车驾驶人中有两人被记9分,1人被记8分,4人被记6分,这些车辆和驾驶人的失控漏管、未纳入源头化管理存在极大的安
全隐患。依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他们依法对四海旅游公司作出罚款5000元的处罚决定。
同时,为贯彻落实省公安厅交警总队“12·10”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工作会议精神,该队对辖区客货运纳入管理单位进行拉网式认真排查,共摸排客货运单位20个,驾驶人总数1350人。排查发现交通违法记12分以上的驾驶员9人,6分以上不到12分的驾驶员81人。当日下午,该队召开专题会议,对以上驾驶人集中开展安全教育学习,并督促客货运单位对记满12分和临近12分的驾驶人实施停运,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将追究企业主要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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