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起,天津市实施第二阶段黄标车限行,每日7时至22时,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及滨海新区部分区域限制黄标车通行(国II排放标准柴油客运车、持有货运通行证的国II排放标准柴油货运车暂不限行)。截至昨日,黄标车限行已经实施17天,全市电子警察摄录及交警在限行区域检查点位共查获闯限行黄标车1940辆次,其中,电子警察摄录1880辆次。
交管部门表示,违法闯入禁行区域的黄标车应在3小时内尽快驶离,如果3小时后仍在禁行区域行驶,交警将会依法再次处罚。
交管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从17天的查处情况来看,违法闯限行的黄标车主要呈两特点。首先,侥幸者占了绝大多数,“有的驾驶人明知未申领环保标志仍驶入限行区域,还有驾驶人则侥幸地认为不会被查”;其次,部分驾驶人对限行区域及限行措施不适应或不清楚限行区域。需要提醒的是,在查处的违法闯限行的黄标车中,绝大多数是电子警察查获的。目前,交管部门已与环保部门建立互通机制,未申领环保标识车辆已录入交通违法处理数据库,电子警察可有效抓拍闯限行黄标车,希望驾驶人不要心存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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