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5月1日起,公安部进一步规范了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处理交通违法行为的相关规定,并对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进行升级,建立“重点人员监控数据库”。对为非本人所有的车辆进行违法处理的行为,以及多名驾驶人为同一号牌机动车进行违法处理的行为,进行量的规定,超出规定的“列入涉嫌代替接受处理的重点人员名单”,暂停其违法处理业务,并对其涉嫌代替接受处理的行为组织调查。
5月6日下午,长沙市交警支队处罚中心民警肖刚详细解读了这些从5月2日开始发生明显变化的违法处理业务。
新规实施以来锁了77本驾照
根据新规,交警处罚方式以及处罚中心的业务出现两大变化:
变化一驾驶证本人在接受电子警察记录违法行为处理时,如出现以下2种情况之一者,该驾驶证将列入“涉嫌代替接受处理的重点人员名单”中,系统自动暂停其违法处理业务:
1.一个记分周期内,处理非本人所有的2台以上(不含2台)不同号牌的机动车嫌疑。
2.机动车在近一年内,已有2名以上(不含2名)的驾驶人为其接受违法行为处理嫌疑。
肖刚介绍,实施这几天以来,系统已经锁了77本驾驶证,其中3本由于核查后没有代理代办嫌疑,已经解锁。
本周不能跨区县处理违法行为
变化二因为操作系统限制,长沙交警部门暂停处理如下交通违法行为:
1.长沙市电子警察违法跨区县处理业务。本周内不能跨区县受理,只能去违法所在地辖区大队或交警支队处罚中心处理,下周恢复正常。比如在雨花辖区的违法,只能在雨花交警大队处理,但在交警支队处罚中心都可以处理。
2.省外、省内其他州市的异地处罚业务。目前只能到违法发生地交警部门处理,车辆登记地已无法受理。目前,长沙交警部门已就异地交通违法处理向上级公安机关报告,通过内部规范及完善业务流程,争取在长沙市恢复相关便民措施。
考虑对特殊驾驶人群建档备案
5月6日下午3点,在长沙市交警支队处罚中心,一辆大型货车驾驶员在为新规发愁,“交警说我的驾驶证已经被锁定了。”
交警介绍,由于该大型货车处理违法记录的驾驶员多达十几人,因此被系统自动锁定。而大型货车的驾驶员着急地说:“我们一台车有好多驾驶员开,如果按规定锁定,那我们的车开不了一个月就要被锁一批驾驶证。”
肖刚表示,现在规定刚刚出台,在实践中,交警部门也会考虑,对一些单位或者特殊的驾驶人群、车主建立一个档案定期备查。如租车公司、出租车公司或其他特殊情况都可以到交警部门处罚中心进行备案。
[回应]“买分卖分”发现一起查一起
针对有媒体报道“公安部允许‘1个驾驶本最多为3辆车处理违法行为’”,5月6日公安部交管局作出回应,明确这一说法系个别媒体误读。公安部交管局有关负责人强调,禁止任何人出卖或购买交通违法记分,对“买分卖分”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长沙交警部门也表示,将严厉打击利用买卖记分牟取利益的违法行为。对通过互联网等途径传播“销分”、“铲分”、“代扣分”信息等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希望车主及驾驶人不要随意相信,防止个人信息泄露或上当受骗。
[暗访]面对新规,“代办”仍称有办法
新规来了,代办将受到更严厉的打击,但对于这一消息,“代办”们仍然很淡定。
6日下午,记者联系上了一家“违章代办”公司进行暗访。代办公司工作人员称,如果是按旧规扣3分一条,就是50元一分的代办费,如果按今年开始的新规扣6分一条,代办费就可以少一点,而且保证肯定销得了。至于记者说的新规限制,对方表示:“虽然现在有限制了,但是我有我的办法,我只要负责给你销完就行了,你别管我怎么销的。”
答:一个驾驶员在本人的一个记分周期内,最多能为两台不属于自己的机动车办理扣分,当其为第三台不属于本人的车办理处罚时,就会因为有代理代办嫌疑,而被系统自动锁定驾驶证。
在嫌疑排查清楚之前,驾驶员是不能办理其他处罚业务的。对驾驶员而言在驾驶证被锁定的情况下,仍然可以处理自己车辆的违章记录。
交警特别提醒,这里所说的处理记录,是指驾驶员有时候借别人的车开,或者工作需要开别的车时自己造成的交通违法行为,并不是帮别人处理交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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