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管部门严禁“买分卖分”行为 建立监控数据库
2013-05-10 10:18:50 责任编辑: admin
摘要:非现场执法记分,由于不是现场执法,存在司机逃避记分的可能性,一些人借用亲朋好友驾驶证记分,甚至有人通过中介“买分卖分”。昨日,东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表示,按照公安部交管局的要求,东莞已经建立“重点人员监控数据库”,对在一年内同一驾驶人为非本人所有的3辆以上不同号牌机动车,或者3名以上的驾驶人(不包含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为同一号牌机动车接受违法行为处理的,列入涉嫌代替接受处理的重点人员名单,暂停其违法处理业务,并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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