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芜湖市公安局发布的一则微博—《的哥连闯8个红灯送孕妇抢救交警免罚》引起广泛转发与关注。除了对当事的哥竖起大拇指,市民对于芜湖交警免罚的决定有些好奇。交警部门是根据什么规定作出该决定的?什么情况下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可以如此消除呢?记者就此咨询了市交巡警支队相关部门。
每年200多辆车免罚
以救护车为主
记者从市交巡警支队了解到,每年平均有200多辆车在经核实后免于处罚,主要以救护车为主。原来,2008年12月20日,公安部修订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05号)中明确了9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信息可以消除。
这9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分别是:1.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的;2.机动车被盗抢期间发生的;3.有证据证明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造成的;4.现场已被交警处理的;5.因交通信号指示不一致造成的;6.不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八条规定要求的(第十八条规定的内容:作为处理依据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的违法行为记录资料,应当清晰、准确地反映机动车类型、号牌、外观等特征以及违法时间、地点、事实);7.记录的机动车号牌信息错误的;8.因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机动车号牌发生违法行为造成合法机动车被记录的;9.其他应当消除的情形。
急于救人可求助警车开路
交巡警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热心助人是好事,但驾驶员可能急于救人会产生如闯红灯或超速等违法行为,这些行为都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并且极易转化为交通事故。其建议,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可以拨打110报警电话或是就近向派出所或岗亭申请救援,警方可以运用警车为运送病人的车辆进行开路。
交巡警部门提醒,普通车辆普遍没有具备紧急情况下的设施装备,在运送病人时应尽量做到不闯红灯、不超速,应全程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俗称“双闪灯”)或鸣喇叭的方式以警示其他车辆,确保行车安全。
保留证据及时到部门申述
那么违法行为发生多久后可以申请免罚呢?
据了解,当事驾驶员在救助危难后,应及时到交通违法发生地的交管部门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进行陈述与申辩。如果窗口不予采纳或是觉得还有异议,当事驾驶人还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可以凭窗口开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公安机关强制措施凭证》、行政复议申请书、身份证明等材料,60日内到辖区公安局的法制大队进行行政复议,并提交书面材料,相关部门将在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此外,市民也可在3个月内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该负责人提醒,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之前,应携带能够充分证明事实的材料,以待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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