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随州市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随财采计[2013]89号)要求,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随州市公安局的委托,对其所需交通信号灯项目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SZCGYQZB201306
二、采购项目名称:随州市公安局交通信号灯
三、招标内容:8个路口交通信号灯太阳能型,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持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具备法人资格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须是交通设施及交通控制系统的制造商,所投产品(主要包括交室外型协调控制式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Φ400机动车信号灯、Φ400方向指示灯、Φ300人行横道信号灯、倒计时显示器这五种产品)必须提供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且投标人名称必须与检测报告上的送检委托单位名称相一致(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具有2010年以来与公安交警或市政城投部门签订的不少于3个单项金额200万以上的同类成功案例(复印件加盖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于2013年5月3日至2013年5月10日工作时间,到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青年路西端210号政府采购中心203室)。
五、获取标书方式:报名资料经审核合格后,由采购人随机邀请三家以上投标人到政府采购中心获取邀请招标文件。
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张明忠
电话/传真:0722-3316951
联系地址: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203室
采购单位联系人:杨文弟
联系电话:13308665851
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三年五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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