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8月15日07:00评论中大奖(1人参与)收藏本文
时间:2014-08-15来源:信息时报作者:余诗林海珠区江南西路紫山大街路口,连职业出租车司机也不敢在红灯情况下右转,而是选择等待。信息时报记者萧嘉宁摄
信息时报讯(记者余诗林通讯员交宣)平时驾驶车辆时,司机们往往会发现,部分使用全屏信号灯的路口,会设有一个指示牌,明确是否能在全屏红灯情况下右转。由于有些路口有牌,有些路口没牌,不少司机往往会觉得困惑:是否同一种灯色指示,会有不同的含义?14日,记者从交警部门获悉,交警部门已全面统一交通信号灯显示模式,日后广大车主遇到全屏信号灯时,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直接右转。
目前,广州市应用的是“全屏、箭头指示混合显示的方式”。推行之初,常发生“前面的车辆该走时却不走,后面的车辆按喇叭催促”的尴尬情况。针对这一情况,广州交警陆续在城区内这些问题比较突出的路口附设了“红灯亮时可以右转”指示牌,才让广大市民逐渐适应了全屏信号灯通行模式,提高了道路通行效率。
但随着人们对交通法律法规的进一步深入了解,这些本来用于辅助指示的标志牌却引来了公众疑虑:有些路口有牌,有些路口没牌,虽然是同一种灯色指示,但是否有不同的含义呢?
昨日,记者从广州交警部门获悉,为不断完善交通信号灯控制,广州交警专门研究制订了交通信号的显示模式规范,针对不同类型、不同流量状态下的各种情况,选择不同的显示组合。并于7月底完成了中心城区1200多个路口(增城、萝岗、花都、从化、南沙的交通信号灯目前仍在逐步完善当中)的普查工作,并对“采用指示牌来指引车辆右转”的38个路口进行改造,全面统一了显示方式。其具体内容包括以下两项:
一、拆除“红灯亮时禁止右转”指示标志,全部改为箭头灯来控制车辆通行。
二、拆除“红灯时可右转,注意避让行人”指示牌,并优化信号灯设置和配时。当全屏灯红灯亮时,在确保安全,避让其他车辆和行人的情况下,可放心右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