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陕西省交通运输厅治超办获悉,截至今年10月底,全省累计检测车辆4673万辆,查处超限车辆8.42万辆,平均超限超载率0.18%。其中,高速公路超限超载率为0.09%,干线公路超限超载率为0.50%,农村公路超限超载率为0.13%。货物装载源头有效监管率为97.3%,实现了陕西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2011年确定的管控目标。
据陕西省交通运输厅治超办负责人介绍,2011年,在陕西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陕西治超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治超长效机制建设年”活动为主题,坚持源头监管与路面执法并重,源头治超以落实装载监管责任为重点,高速公路以调整完善治超模式为重点,干线、农村公路以优化治超网络布局为重点,全面推进治超信息化建设,提高治超科技水平,不断巩固和扩大治超成果,治超长效机制建设稳步推进。
陕西省治超2011年主要采取了八方面治理举措:一是加大源头治超工作力度,落实装载企业监管责任。建立货运装载企业台帐;推进货运装载源头政府公示制度;推行治超保证金制度,较好的控制了源头超限装载违法行为。初步探索建立起了路面倒查源头的工作流程,在煤矿企业引起很大震动,推动了煤矿等源头企业进一步自律。
二是调整完善高速公路治超模式,充分发挥计重收费经济调节作用。制定下发了《陕西省调整完善高速公路治超模式实施方案》;根据全计重后高速公路超限运输变化情况,调整完善高速公路治超模式,逐步将高速公路治超检测和收费发卡岗位合并,减少工作人员,降低管理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全面推广使用超限检测联网系统,将原有的治超系统和收费系统进行资源整合,数据共享,提高入口收费站通行能力。
三是优化治超网络布局,保持路面治超高压态势。合理调整治超检测网络和治超力量,源头监管点、治超检测站、计重收费站、临时卸货点、流动检测车互联互补,全方位、无盲区的治超监控网络体系已经基本形成;开展区域短途超限运输综合治理活动,不定期、不定点实施集中打击,形成了强大的执法合力;落实开放式收费公路和治超联动,加大经济杠杆调节力度,消除超限超载利益驱动,干线公路超限超载得到有效管控。
四是全面推进治超信息化建设,提高科技治超水平。出台《陕西省货运装载源头科技治超监管系统实施方案》,建成源头监管点远程监控系统10个;推进全省干线公路治超站联网系统建设,实现全省治超检测信息联网管理系统互通互联、资源共享,治超检测站实现省市站三级远程管理;积极推进大件运输网上审批系统和高速公路路况通行能力自动检索系统建设工作,提高大件运输审批的效率;试点流动检测车安装GPS定位系统和远程视频传输系统,促进规范执法。
五是加强监督考核,落实治超责任。出台《治超长效机制建设年活动阶段性考核验收指标》;建立各级政府主导、各部门联动的治超目标责任制,全面落实治超工作考核和奖惩制度;将公路建设项目、养护资金作为调控手段,和市县政府治超工作成效紧密挂钩,在公路养护资金、建设项目上给予倾斜,调动了各级政府治超积极性。
六是加强大件运输通行监管,确保公路运行安全。进一步牢固服务意识,完善审批程序,最大限度方便承运人;不断改进和加强大件运输监护管理,有力地支持了经济社会和陕西省装备制造业的发展;全面加强对非法大件运输的路面监控,坚决杜绝和打击大件运输车辆擅自上路的行为,确保了桥梁安全。
七是做好治超迎国检工作,确保总体目标任务实现。对国省干线公路治超站外观、内业资料全部进行规范,实现全省统一;按照交通运输部要求,建成了高速公路超限检测联网系统。
八是加大明察暗访和督办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此外,狠抓治超人员的日常考核和培训工作,提高全省治超人员业务素质和政治素质。同时,加强治超宣传,争取社会各界对治超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综合治理机制进一步巩固;源头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路面治超网络进一步完善;运政、路政联合联动“一超四究”得到拓展,高速公路超限运输趋于稳定,在建高速公路治超工作稳步推进,大件运输的审批管理和服务得到提升,综合治超能力和文明规范执法水平有了整体提高,治超长效机制建设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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