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交通运输部部长李盛霖在《求是》杂志发表题为《加快发展现代交通助推社会管理创新》文章称,中国高速公路收费政策将继续坚持。这也是2011 年交通运输部面对舆论对高速公路收费政策发出的喧嚣质疑所作出的最坚定的回答。
不断被围攻的功勋政策
回顾中国公路收费政策之发展历史,脉络与作用清晰可寻。
上世纪80 年代,国家积贫积弱,发展经济,改变落后局面是整个国家和社会的迫切需求。公路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建设资金不足成为制约全国经济发展的瓶颈,“要致富,先修路”也成了大家共识。在广东的改革实践基础上,1984 年国务院第54 次常务会议正式决定实行“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并成日后中国高速公路收费政策的基调。“十一五”期间,这项政策在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展现了极大的作用和推动力。
“十一五”期间是中国高速公路发展最快的五年。
通车总里程由“十五”末的4.1 万公里增加到7.4 万公里,五年建成3.3 万公里的高速公路,“五纵七横”国道主干线提前13 年建成,创造了全世界绝无仅有的奇迹。高速公路的科技含量大幅度提高,矮寨大桥以及世界最长的跨海大桥青岛海湾大桥建成体现了世界最先进的建桥技术。
联网收费、不停车收费、计重收费、路径识别、公众出行信息服务、自动导航、全程监控等一批先进管理技术的应用,有效地提高了高速公路管理水平,也极大便利了出行。同时,高速公路对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更加明显,为成功抵御2008 年世界金融危机的冲击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一大批工业科技园沿路兴起,高速公路在稳定社会、脱贫致富、资源开发、对外开放、转变观念等诸多方面的后发效应日益显现。
从某种程度上讲,“贷款修路、收费还贷”
可以被称为助推中国经济发展的功勋政策,同时也成就了中国高速公路发展的辉煌“十一五”。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民众权利意识的增强、法制的不断完善,加之部分舆论的推波助澜,功勋政策与现实环境发生了强烈的“碰撞”,可以说是火花四溅,争议四起。
一系列的“高速不高速、超期收费、天价收费、暴利行业”等字眼,使得现实中的人们只注意到收费公路政策存在的问题,而忽略了它存在的重要作用,社会舆论一边倒,对收费公路政策进行“选择性解读”,从而产生了“偏见”。同时又进一步引起了舆论大众的围观和围攻,高速公路收费政策成了近两年的一大“热词”。
虽然在此过程中,大家在努力寻找共识,但在利益多元的社会,寻找共识越来越不容易。几年过去,共识难觅,分歧却反而日盛。
喧嚣背后的冷思考
在高速公路收费政策引起公众“选择性解读”时,我们不妨冷静思考一下,背后的实质是什么。
不可否认,收费公路政策促进公路建设所取得的成绩不能掩盖存在的问题。投资主体多元化,演变成目前的管理主体多元化,多头管理、分段管理、中央与地方事责权不清等管理体制不顺的问题;高速公路的能力在经济发达地区仍然不能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要,拥堵现象仍然经常发生;一些地方收费信息不透明等,这些都影响了高速公路整体效益的发挥,也说明了高速公路目前发展水平与社会和经济需要有差距。
同时,纵观关于高速公路收费政策群起汹涌的舆论,其口诛笔伐的集中点好像是收费政策信息的不透明、拥堵、收费高、公益属性等问题,但其核心实质其实归于高速公路收费的减免问题。
至于高速公路免费问题,有些人会说国外很多国家高速公路不收费。其实,世界上没有免费的高速公路,只是收费的形式不同。
一是一些国家高速公路的建设与养护全部由国家财政负担,资金来源是一般税收,也就是说,高速公路的使用维护费由全体纳税人付出。
二是一些国家高速公路的建设与养护利用向驾车人征收的专项税——燃油税收入。对驾车人来说,不论是否使用高速公路都必须付费。
三是中国等国家采用的收费公路政策,属于使用者付费,只有使用高速公路才付费。应当说这是最合理的。
另外,一些人要求高速公路免费,这个愿望听起来很好,但要看成本。高速公路免费通行,就必然要多收税。少数人免费得到实惠,大部分人却多交了税。
而对于免费的东西人们并不珍惜,他们会尽可能的多要,哪怕并不那么需要。于是,政府需要增加更多的税收,人们就要减少更多的享用,然后来争取这些貌似免费其实仍然是由他们的税款支付的东西,这会造成惊人的浪费。
从某种程度上讲,免费的高速公路其实最贵。
收费政策,将不再被选择性解读
现代媒体社会,舆情不是“敌情”。相反,媒体对高速公路收费热点事件、敏感问题的反映和关注,一定程度上可以作为高速公路某些问题的报警器。对高速公路收费政策的选择性解读或某种“偏见”,对于一个健康发展的行业来说,从中吸取教训,把舆论监督当做改进工作的动力,未尝不是化弊为利。
2009 年1 月21 日,财政部、交通运输部等六部委联合发出《关于全面清理涉及交通和车辆收费的通知》,要求全面取消二级收费站。至2010 年年底,已取消二级公路收费9 万公里。中国中、东部省份将会在2012 年年底之前分期分批取消其境内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对于西部地区,根据国家文件要求,由省人民政府自主决定是否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
2010 年11 月26 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三部门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紧急通知》(交公路发【2010】715 号),进一步扩大了绿色通道覆盖面。
2011 年6 月10 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下发《关于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11〕283 号),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通过一年左右时间的专项清理工作,全面清理公路超期收费、通行费收费标准偏高等违规及不合理收费,坚决撤销收费期满的收费项目,取消间距不符合规定的收费站( 点),纠正各种违规收费行为。并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加强收费公路管理、降低收费标准、促进收费公路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和政策措施,确保公路交通事业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2011 年9 月19 日,交通运输部部长李盛霖在《求是》杂志提出了明确要求与目标,“十二五”时期,严格控制收费公路发展规模与范围,完善收费定价机制,定期向社会公开收费与运营情况。今年,随着全国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的展开,全国先后有9 个省份采取了降低个别路段收费标准、回购撤销一些收费站等措施。其中北京市、山东省、河南省、江西省、江苏省降低了公路收费标准;河北省、陕西省撤销了部分收费站点;山西省、黑龙江省分别回购了一条经营性收费公路。
这一系列积极的举措,可以说是在利益多元化的社会,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坦然面对“个识”的存在,把舆论监督与高速公路收费政策体系自身改进当成寻求共识的两个相向过程。
我们有理由相信,中国高速公路不断朝着公益、信息透明的道路前行之时,收费政策将不再被选择性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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