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福州高速再增6套高清交通监控设备。届时,福州高速公路上的高清监控点将达到22处。高速交警提示,公安部123号令今起执行,高速公路上超速50%以上的将扣12分,对于能清晰抓拍到驾驶人的非现场执法,等同于现场执法——不仅要罚款,还要扣分。
春节前再增6处交通监控点
严查超速等严重违法
“现在已开始布点,上设备,预计春节前能全部启用。”31日上午,福州高速交警支队交管科吴工程师告诉记者,元旦前,福州高速增设并启用了3处高清交通监控点和1个高清区间测速点。春节前,高速交警会继续增设6处高清监控点。届时,福州高速高清交通监控点将达到22处。
吴工程师介绍,元旦前已启用的3处高清交通监控点为:福银高速福州南连接线B道4.5公里处(福银线与沈海线连接处)、福银线A道8公里(闽侯祥谦附近)、福银线A道27公里(高速福州西出口)。新增的区间测速点位于福银线A道8公里至27公里处,限速80公里。
记者了解到,春节前新增的6处高清探头主要分布在以下路段:第一处位于沈海线B道2027公里处,即连江县丹阳段;第二处、第三处位于沈海线A道、B道2042公里处,即连江县城关附近;第四处位于福银高速B道99公里处,即美菰林隧道与三明交界处;第五处位于福银高速A道64公里处,即闽清里洋隧道与洋门格隧道间路段;第六处位于福银高速A道11公里处,即沈海线福州南连接线附近。
警方提示:目前福银线全线限速80公里/小时,沈海线八车道小车限速120公里/小时,大车限速100公里/小时。
能清晰抓拍驾驶人的
非现场执法同样要扣分
2012年3月1日,福州出台新规:非现场执法只罚款不扣分。此规定适用于福州市内公路违法及福州高速违法。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福州高速交警支队交管科相关负责人明确,对于监控能清晰抓拍到违法驾驶人的,非现场执法同样要罚款并扣分,“尤其针对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相关负责人强调,高速上的交通事故,8成以上因为超速引起。
记者获悉,高清交通监控分辨率可达200万像素,全程拍摄录像,可清晰地将驾驶员的面部特征记录下来。
另外值得特别提醒的是,根据今起执行的123号令,高速上下列违法处罚将加重。
1、关于超速处罚。超速50%以上,一次扣12分;超速20%~50%的,一次扣6分;超速未达20%的,一次扣3分。
2、关于实习期上高速。实习期内(即初次领证后一年内)上高速的,应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驾驶人陪同。违法者,对驾驶人处20元~200元罚款,并责令就近驶离高速公路;正准备进入高速公路的,教育后劝返。造成交通事故的,陪同驾驶人应承担事故相应责任;不构成犯罪的,对陪同人员处以200元~2000元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关于高速上乱停车。营运客车一次性扣12分,非营运车辆一次扣6分,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一次性扣3分。
福州高速交警同时提示,因元旦期间(2013年1月1日至3日),公安部对公安交管平台进行软件升级,因此全省包括高速的违法处理系统暂停办理,1月4日恢复正常。
警方同时公布福州四个高速违法处理点及电话。
1、福州高速交警支队/福州一大队。仓山区潘墩路,电话88039630。
2、福州二大队。三环路往机场方向,福州东(快安)收费站旁,电话88626100。
3、福州三大队。上街福银高速福州西收费口(右侧),电话22823919。
4、福州四大队。绕城高速桂湖高速收费口(左侧),电话88039668。
补充:非现场执法的法律依据
所谓非现场执法,是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监控技术记录资料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的一种执法手段。《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可以对违法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依法予以处罚。对能够确定驾驶人的,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依法予以处罚。"这里的"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主要是指各种交通监控摄像装置及安装在运营车辆上的行驶记录仪器所记录的音像材料。因此,非现场执法方式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一种交通管理执法方式。
声明:
凡文章来源标明“中国智能交通网”的文章版权均为本站所有,请不要一声不吭地来拿走,转载请注明出处,违者本网保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所有未标明来源为“中国智能交通网”的转载文章均不代表本网立场及观点,“中国智能交通网”不对这些第三方内容或链接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征稿:
为了更好的发挥中国智能交通网资讯平台价值,促进诸位自身发展以及业务拓展,更好地为企业及个人提供服务,中国智能交通网诚征各类稿件,欢迎有实力的企业、机构、研究员、行业分析师投稿。投稿邮箱: itsshenzhen@163.com (查看征稿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