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驾驶人信誉管理平台
为加强重点车辆和驾驶人监管,我省制定《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推广使用重点车辆监管平台,规范卫星定位装置安装、使用行为,充分发挥动态监管系统的作用。建立客货运驾驶人从业、培训、车辆通行及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等信息共享的查询交换平台,加强对客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和校车以及重点驾驶人的安全监管,设立驾驶人“黑名单”信息库,严格客货运驾驶人从业资格准入关。建立驾驶人信誉管理平台,将驾驶人安全驾驶经历与保险费率、银行信贷信用、职业驾驶人准入等挂钩,将驾驶人交通责任事故和交通违法行为等信息纳入全国或全省统一征信平台。
为加强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我省将严格企业考评定级,力争从事客运、危险品和烟花爆竹等重点运输企业年底前全部达标。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取消经营资格。
对高速公路交通违法即时处罚
据悉,我省将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货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集中整治货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实现货车肇事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大幅下降的目标。健全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片长、路长、段长“三长”负责制,逐步固化形成横向连点成线、纵向连线成面的网格化巡防管控模式。在高速公路及国省道,集中整治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三超一疲劳”、涉牌涉证、违法占道行驶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对城市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从严查处酒驾、毒驾、闯红灯、违法停车、随意变道行驶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按照教育与处罚并举的原则,依法对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横穿马路、走机动车道等交通陋习进行严管、严处。加强农村道路通行秩序管理。
在加快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建设方面,我省将启动全省高速公路智能交通系统建设,6月底前,制定出台《山东省高速公路智能交通系统建设指导意见》。通过新上监控或增加监控密度的方式,实现对高速公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技术获取和即时处罚的要求。
规范交通信号和监控设备设置
为提高道路交通安全保障能力,我省将完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根据交通安全隐患严重程度,实施省、市、县三级人民政府挂牌督办整改,严格落实措施、资金和时限,省、市、县级督办路段整改率分别达到100%、95%、90%。规范道路交通信号和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年底前,城市道路、公路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规范设置率,力争分别达到90%以上、80%以上;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规范设置率、检定合格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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