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15-032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庆市社会安全事件应急联动指挥系统建设工程二期项目签约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前期相关公告情况
2011年10月11日,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康威视”)发布《关于签署重庆市社会公共视频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合同的公告》。截止2011年10月9日,经重庆市各级人民政府授权重庆市公安局及下属41个区县分局作为项目业主,与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海康威视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共计签署了全部42个建设合同。全部建设合同合计总价为人民币77.03亿元,其中按照进度付款的建设合同为8项,涉及金额为人民币16.61亿元;BT投资建设合同为34项,涉及合同金额为人民币60.42亿元。合同总价金额为暂定数,具体以未来竣工结算金额为准。建设工期从开工令载明的开工时间开始计算16个月内完成。详细内容请见《关于签署重庆市社会公共视频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31号)。
2014年5月14日,公司发布《关于重庆市社会安全事件应急联动指挥系统建设工程项目进展情况的公告》。根据2012年5月22日重庆市政府相关文件内容,前述项目已正式更名为“重庆市社会安全事件应急联动指挥系统建设工程”(以下简称“重庆项目”),并分成一期、二期进行规划建设。重庆项目的总承包单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重庆海康威视系统技术有限公司,根据重庆市政府的专项会议精神进行了历时一年多的项目启动前期梳理和清算工作。基于项目建设内容的变化,合同双方对项目规模进行了必要调整,调整后一期建设项目为市局及14个区县业主,二期建设项目为25个区县业主。公司与重庆项目一期建设规划中的市局及12个区县业主签署建设合同补充协议,全部建设合同合计总价暂定为人民币19.62亿元,按照进度付款。建设工期从开工令载明的开工时间开始计算13个月内完成。同时,公司也与重庆项目二期建设规划中的1个区县业主签署建设合同补充协议,全部建设合同合计总价暂定为人民币1.11亿元,按照进度付款。
建设工期从开工令载明的开工时间开始计算13个月内完成。详细内容请见《关于重庆市社会安全事件应急联动指挥系统建设工程项目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20号)。
二、目前项目进展情况
1、一期项目实际进展情况
2014年6月,公司完成了一期项目剩余2个区县建设合同补充协议签署,合同总价暂定为人民币1.70亿元,按照进度付款。建设工期从开工令载明的开工时间开始计算13个月内完成。
截至目前,所有已签订的项目均按合同约定如期开展建设工作。
2、二期项目协议签订情况
重庆应指工程二期项目共有27个区县项目(原25个区县业主变更为27个)。
截至目前,二期项目区县已全部完成补充协议签订,合同暂定总价金额为14.97亿元(不包含海康威视自有产品采购金额),按照进度付款。建设工期从开工令载明的开工时间开始计算13个月内完成。
二期项目海康威视自有产品将单独签订采购合同。根据二期概算,海康威视自有产品在二期项目中销售额预计达到6.85亿元,其准确数据需待设计及预算编制完成后方能确定。
三、风险提示
重庆项目牵涉区县数量多,建设规模大,目前已经完成的27个业主单位的商务谈判仅为补充协议签约工作,后续具体业务实施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实际实施情况持续跟进信息披露。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