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深圳市培育发展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2-2025年)》(以下简称《计划》)。
结合我市实际,《计划》内容主要从总体情况、工作目标、重点任务、重点工程、空间布局和保障措施六个方面入手,对当前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现状进行分析以及指明未来发展方向,提出到2025年,智能网联汽车关键技术领域取得重大突破,产业基础研发能力明显增强,培育一批智能零部件供应链重点企业,实现网联化先发引领、智能化大幅跃升、电动化全面渗透。
计划全文
一、总体情况
(一)发展现状。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是汽车制造、信息通信、交通运输等行业深度融合发展的新兴业态,产业链条长、科技密度高、带动作用强。深圳是全球首个公交出租车全面电动化的城市,汽车产业智能化、网联化、电动化走在全国前列。2021年,我市智能网联汽车产业营业收入1066亿元,新能源汽车保有量54.4万辆,公共充电桩9.7万个,开放智能网联汽车测试道路145公里,率先在妈湾港实现智能网联汽车规模化示范应用。
(二)存在问题。一是自主研发能力有待强化,智能网联汽车领域核心技术亟待突破,高水平科研机构相对较少。二是产品竞争力有待提高,需要进一步提升品牌价值,加快向价值链高端延伸。三是公共服务平台支撑相对不足,缺少国家级智能网联汽车整车和零部件检测、认证等服务平台。四是配套基础设施有待完善,路侧感知单元、智能交通设施等尚未铺开,限制了应用场景的进一步拓展。
(三)发展机遇。一是新一代信息产业基础稳固,具有实现网络通信与交通设施深度融合的天然优势,有助于在车路协同方面先行突破。二是电动汽车产业链条完备,有助于汽车智能化、网联化和电动化在技术上互相融合、互相补充。三是先行立法保障产业有序发展,率先开展智能网联汽车立法工作,将有力支持示范应用和商业化探索。四是下游应用市场潜力巨大,在出行、物流等综合交通运输领域拥有多场景、多样化应用需求,为智能网联汽车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智能网联汽车关键技术领域取得重大突破,产业基础研发能力明显增强,培育一批智能零部件供应链重点企业,实现网联化先发引领、智能化大幅跃升、电动化全面渗透。
(一)产业整体实力持续增强。智能网联汽车产业营业收入达到2000亿元,形成10家以上营收超百亿企业和20家以上营收超十亿企业的战略梯队,培育和引进一批具备国际竞争力的企业,产业集聚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和应用高地。
(二)产业生态体系更加完善。推动头部企业提升整车智能化、网联化、电动化集成能力,在车用无线通信、智能感知系统、车载计算平台、云服务终端、动力电池、电机电控、充电设施等重要环节培育一批优秀企业,形成“1家头部企业+N家零部件龙头”的发展格局。
(三)自主创新能力大幅提升。行业重点骨干企业研发投入强度超5%,建成各级各类创新载体40个以上,积极参与相关标准制定,关键设备核心技术逐步实现自主可控,重点领域掌握一批核心知识产权。
(四)新型基础设施加快部署。加快部署结合感知、通信、边缘计算等能力为一体的智能路侧设施,完善充电、加氢等设施,争创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打造国内领先的智能网联汽车应用示范区,构建功能完备、布局合理、运行稳定、智慧安全的基础设施网络。
三、重点任务
(一)提升技术创新能力。支持感知、决策、通信和全固态电池、燃料电池等领域关键设备产业化,推进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向高端跃升,形成产业核心竞争力。深化车辆、信息交互、基础支撑关键技术等研究,加快推动“人-车-路-云”一体化。(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创新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促进产业融合发展。鼓励整车企业、零部件企业逐步发展成为智能网联汽车产品供应商、关键系统集成供应商。积极布局一批支持技术研发、安全监管、准入认证的公共服务平台,提升产业研发测试、评价服务能力。整合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的资源及技术,开展产业共性技术开发与应用,争创国家级产业创新中心。(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创新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动商业运营落地。依托路侧感知、边缘计算和车路通信技术,选择部分有基础有条件的区域,推进智能网联汽车在载人、城市环卫作业、载货等应用场景的规模化试运行。探索城市级智慧交通综合应用,支持企业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出行、物流等商业运营服务。(市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基础设施服务。加快建设深圳智能网联交通测试示范平台,打造车路一体的全方位、多场景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基地。推动传统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网联化,稳步推进部分高速公路的C-V2X覆盖。建设覆盖全用车场景的综合能源补给设施,满足新能源车辆能源补给需求。(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构建法规标准体系。鼓励企业、科研院所积极参与制定行业、国家、国际标准,推动标准体系建设与技术发展、产业需求相互支撑。制定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的准入条件和配套规范,建立有利于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健康发展的良好生态。(市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重点工程
(一)核心技术攻关工程。持续推进关键领域研发,围绕感知决策算法、关键设备和零部件等领域开展技术攻关,突破高级别自动驾驶核心技术,提升车载数字模块间信息传输效率,完善高灵敏、低误差的线控操纵功能,实现复杂交通场景下的实时决策和对车辆制动、转向、驱动的统一控制。(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创新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产业引领跃升工程。鼓励企业进行汽车智能化、网联化、电动化关键技术研发、产业化及标准制定。支持企业提供通信芯片、通信模组、车载单元和路侧单元等全套解决方案。支持车载激光雷达、毫米波雷达、高清摄像头、动力电池、电机电控、智能计算平台等关键产品的研发制造生产。(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创新委、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创新能力建设工程。新建、提升一批车辆设施、信息交互和基础支撑关键技术领域的国家级、省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和技术创新中心。培育引进高水平科研团队,探索复杂系统体系架构、复杂环境感知、智能决策控制、人机交互及人机共驾、车路交互、网络安全等产业基础性、前瞻性、颠覆性技术研发。支持开展数字化道路监测系统、多接入边缘计算等关键技术研究,研发虚拟仿真、软硬件结合仿真、实车道路测试等技术和验证工具。(市科技创新委、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支撑平台培育工程。支持国家级检测检验机构在深设立区域中心,打造服务智能网联汽车整车及核心零部件检测检验、研发中试、标准修订以及产业孵化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依托重点企业创建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创新中心,重点突破产业共性关键技术。(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创新委、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商业应用孕育工程。支持企业在固定时段、固定区域开展多模式的智能网联汽车示范,推广智能网联汽车载人运输服务,建设智慧公交示范线,探索开展智能网联出租车、公交商业化运营。积极推进纯电动化无人配送、无人集卡等物流运输服务在产业园区、机场、港口等场景的规模化应用。(市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基础设施保障工程。结合交通信号灯及控制系统、交通监控系统、道路感知系统、道路气象检测器等设备的升级改造,在城市重点区域部署具有多模通信功能的路侧单元。鼓励车企提高车载通信模块前装率,构建集感知、通信、计算等能力为一体的智能基础设施环境,促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逐步扩大车联网覆盖范围。积极推进建设兼容多类车型的大功率高压直流充电站、光储充一体化充电站和加氢站。(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规范标准建设工程。适应智能网联汽车发展实际,规范智能网联汽车的测试、准入、使用、监管,动态调整路测要求、运营区域等管理措施,积极探索开展准入管理和产品应用。吸引国家级标准组织在深落户,支持企业、科研院所参与制定智能网联汽车功能检测、数字孪生测试、信息安全监管等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市交通运输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产业空间集聚工程。引导形成特色集聚、区域协同的产业发展格局,加快南山区智能化、网联化关键技术研发,抢占智能零部件创新制高点。推动坪山区提升智能、电动零部件和整车集成能力,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多场景应用测试验证。在深汕特别合作区布局智能网联汽车生产制造,打造智能网联汽车零部件和装备制造产业集聚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创新委、国资委、南山区政府、坪山区政府、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空间布局
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集群重点布局坪山区、南山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坪山区兼具研发设计和生产制造功能,南山区为研发设计,深汕特别合作区为生产制造。其中,坪山区定位为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创新中心,主要开展智能网联交通测试示范平台建设、整车制造、多场景应用测试验证等工作。南山区定位为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创新引领区,主要开展智能算法系统、激光雷达、车载通信等智能化、网联化关键技术研发。深汕特别合作区定位为智能网联汽车零部件生产制造发展区,主要开展智能座舱设备等汽车零部件核心产品的研发、生产与制造。(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创新委、国资委、南山区政府、坪山区政府、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统筹协调。统筹推进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协调解决跨区域、跨领域和跨部门重大问题。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各责任部门密切合作,共同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各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采用多元化扶持方式,支持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产业化和应用示范,完善产业链薄弱环节。加大政府引导基金支持力度,支持设立智能网联汽车发展基金,积极吸引社会资金投向产业重大项目。鼓励金融机构对优质初创型企业给予信贷支持,加大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链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创新委、地方金融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快人才培养引进。依托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和创新创业平台,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构建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多领域人才体系。鼓励产学研用联动,支持开设智能网联技术核心课程,协同培养汽车与信息通信、互联网等领域跨学科复合型人才。(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教育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创新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加强宣传推广,提高社会公众对智能网联汽车的认知程度,为智能网联汽车应用示范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健全智能网联汽车相关政策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适应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发展的监管体系,强化行业自律,促进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市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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