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南昌规划局获悉,该局组织编制的《南昌市建设项目停车配建标准》已获市政府批复。据了解,《标准》按停车需求特征的差别,针对不同的区域、不同的用地分类对建设项目进行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停车配建指标规定,并对在地铁站点出入口500米范围内、容积率大于等于3.0的建设项目的停车配件标准进行了相应折减。
停车配建指标规划范围330平方公里
《标准》指出,建设项目停车配建指标适用范围为:南昌市中心城范围(赣江以东为昌南城,包括旧城中心区、城东片区、瑶湖片区、城南片区、朝阳片区五个片区;赣江以西为昌北城,包括红谷滩中心区、红角洲片区、蛟桥片区三个片区),规划范围330平方公里。
《标准》还将南昌城区分为三类区域,其中,洪都大道、沿江大道、抚河路、洪城路、解放西路围合范围为一类区域,红谷滩中央商务区范围为二类区域,除一、二类区域外的其它区域为三类区域。
市中心配建指标最高为15个车位/100㎡
《标准》规定,洪都大道、沿江大道、抚河路、洪城路、解放西路围合范围的一类区域,机动车车位配建指标最高的是汽车站等交通枢纽和公园等游览场所,为15个车位/100㎡,最低为图书馆等文体设施,为0.3个车位/100㎡。
红谷滩中央商务区范围的二类区域机动车车位配建指标最高同样为游览场所,为18个车位/100㎡,最低为旅馆业和文体设施,为0.4个车位/100㎡。除一、二类区域外其他区域机动车车位配建指标最高的是交通枢纽,为25个车位/千旅客设计量,最低为旅馆业,为0.4个车位/客房。
普通商品房、农民公寓、拆迁还建房停车位指标一类区域为0.7个车位/100㎡,二、三类区域为0.8个车位/100㎡。
地铁站出入口配建车位可减少
《标准》规定,一类、三类区域内的建设项目,如果全部用地在距已确定的地铁站点出入口500米范围内,大于等于3.0容积率的居住类建设项目,若在一类区域内可减少15%的车位供应量,若在三类区域内可减少10%的车位供应量。
全部用地在距已确定的地铁站点出入口500米范围内,大于等于3.0容积率的其他建设项目,若在一类区域内可减少20%的车位供应量,若在三类区域内可减少15%的车位供应量。
部分用地在距已确定的地铁站点出入口500米范围内,大于等于3.0容积率建设项目,根据已确定地铁站点500米范围内用地与总用地的比例及上述折减量,得出最终可减少的车位供应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