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交通执法环境趋于复杂,人民群众对交通民警规范执法期望值越来越高的背景下,交通民警作为在公开场所中执法量最大的警种,要进一步提升执法公信力,推广使用现代科技执法装备,是基层公安交警部门的必然选择。执法记录仪是一种具有同步录音录像功能的便携式执法取证设备,对及时收集、固定证据,记录各类事件现场处置情况,实现公正执法、文明执勤,保护民警和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民警依法履行职责,促进提高执法水平,监督执法行为提供了重要保障,也为创新队伍管理工作带来了新的契机。各级公安交管部门也出台了有关执法记录仪的使用管理规范,并将使用情况纳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执法质量考核的重要内容,要求对其携带、使用和管理按照单警装备管理规定进行,做到“出警必携带、处警必使用”。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一线民警对执法记录仪重要性认识不足,以至使用率不高,没有较好地发挥其规范执法、震慑交通违法行为者的作用。
一、执法记录仪在公安交管工作的重要作用
(一)及时收集固定证据,还原事件真相。由于执法记录仪具有同步录音录像功能,对一些瞬间灭失的违法事实可以及时取证固定,在现场执法中至关重要。辟如:机动车驾驶员未按规定系安全带当场系上的;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上违法停车后的、随意掉头的;故意遮挡号牌后撤除的;客运车辆超员乘客快速散去的等等这些违法行为当事人拒绝接受检查处罚的,如果没有有力的证据,在纠正处罚时执勤民警将十分被动,甚至引来不明真相的群众围观指责,抑或会因证据不足造成案件撤销败诉。
(二)警示震慑违法行为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交通民警执勤在执勤执法时,经常会有过路群众围观。但是,随之而来的就是因为围观群众经常造成交通违法行为人,尤其是对一些女性驾驶人或驾驶人的女性亲属在现场无理取闹、妨碍执法的,总爱在围观群众面前“表演”一番,不配合交警管理,或抓住执勤民警的一些口误,博得围观不明真相群众的同情,民警正常执法活动难以保障。如果民警正常使用执法记录仪并提前告知违法行为人,使其意识到自己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将被录音录像,直接会使其收敛不良举动。
(三)监督规范民警执法行为,保障民警合法权益。执法记录仪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对民警是否依法按程序、文明规范执法都会即时记录,督促民警在工作中不能有丝毫懈怠,既规范了民警执法活动,更有助于提升民警的执法水准,尤其是在参与一般程序交通事故、突发事件、群体事件的现场处置,以及治安刑事案件的先期处置工作中,能够起到一名“无声督察”的职责。相反,如果在执法活动中,遇到当事人的恶意投诉能够及时予以澄清,维护民警的合法权益,成为一线民警的忠诚“战友”。
二、执法记录仪使用率不高的原因分析
(一)相当部分民警执法观念亟待转变。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是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交警队伍行风建设、保障民警正当执法权益的一项重要举措。一些一线民警的思想认识还停留在“心底无私天地宽”的层面,认为只要我依照法律办事,就不会有什么问题。尤其是一些老民警,认为自己经验丰富,足以处理遇到的任何事情,“这么多年都没什么事”,没有及时转变执法理念,执法证据意识、执法规范意识、诉讼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强。
(二)对执法记录仪“双刃剑”功能特点心存余悸。执法记录仪记录了民警执勤执法的全过程,可以说也是一把“双刃剑”。正是这一点,许多民警怕自己的不规范执法行为被记录下来,对应用执法记录仪积极性不高,甚至片面认为这是领导对执法民警的一种监督措施和手段,把它当作一个累赘。
(三)部份民警不能熟练掌握执法记录仪使用。执法记录仪是一个新生事物,更新换代快,性能操作不尽相同,在领配发记录仪之后,虽然及时组织了培训,但仍有一些民警未能熟练掌握使用其性能和操作规程。不会用是导致当前执法记录仪使用率不高的原因之一。
(四)监督考核不完善。目前,执法记录仪的使用,尚处在推广阶段,支队对大队、大队对中队的执法监督和考核工作仅要求每月定期报送少数简易处理的交通违法案件匹配的记录信息,因此一线执勤单位还停留在应付检查考核的层面。
(五)执法记录仪的性能有待提高。现在的执法记录仪普遍存在着电池容量小,内存容量不大,持续拍摄片段时间短,充电一次仅能连续拍摄3-4个小时,断电后日期、时间要重新校正,而且充电时间比较长,远远不能满足民警的日常工作,携带不方便,悬挂的位置会被反光背心遮挡。
三、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的几点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更新执法理念。要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部署要求,紧密结合“三访三评”深化大走访活动,进一步加强规范执法思想教育。要以正反两面典型案例为题材,加强警示教育和正面引导,切实提高民警对使用执法记录仪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思想认识,自觉更新执法理念,强化执法证据意识、执法规范意识、诉讼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从源头上杜绝随意执法,执法随意,有效避免不实信访投诉对民警个人和公安交警部门形象的损害。
(二)强化业务培训,提升民警执法能力。要通过“以会代训”、“战训合一、轮值轮训”、“三个必训”、“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加强民警业务素质培训,全面提升民警的法律、法规和交管业务素质;要将执法记录仪的使用技能作为教育训练、岗位练兵的重要内容,确保100%民警熟练掌握执法记录仪使用操作技能;深入开展“执法标兵”、“岗位能手”、“服务明星”等创评活动,营造典型引领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增强全体民警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提升一线执勤民警执法能力,从而敢于在镜头面前执法,自觉接受群众和各级领导监督,提高执法透明度和执法公信力。
(三)为路面民警添置性能好、配置高、待机时间长的执法记录仪。现场执法记录仪应集数码摄像、数码录音、数码照相、对讲通讯四大功能于一身,无需手持,一键式操作,像素达500万以上。需具有超强存储功能和强劲电源,还具有防水防震防尘功能。可以长时间工作,在关闭显示屏的情况下,能连续拍摄12小时以上。
(四)完善使用管理制度,强化监督考核。要结合实际工作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执法记录仪使用制度,特别是要结合执法记录仪使用,针对日常执法活动中容易出现的细节问题,完善执法程序,规范办案流程,为规范执法提供制度保障。要将使用执法记录仪使用情况列入执法质量考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采取从交通管理综合信息平台随机抽查和现场监督的方式,促使民警做到“出警必携带、处警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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