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烟台市交警支队获悉,烟台市交警支队自5月10日起,在全市集中开展道路交通“七治”专项行动。目前,行动成效显著。
治超——新增一批测速设备
严把客运车辆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四关”,坚决消除客车超员违法行为。与交通运输部门协同努力,查处超限超载违法货车。对装载宽度超过2.5米和具有可伸缩式车身结构的商品车运输车进行专项整治。对查处的商品车运输车有加长、加宽等非法改装问题的,依法予以处罚,责令恢复原状,并录入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重点查验。
在超速违法行为多发路段新增一批测速设备,利用定点测速与流动测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管控。在文明交通示范公路暨畅通安全行星级路创建路段推广区间测速,切实降低车辆行驶速度。
治疲——连续驾驶不得超过4个小时
交警部门将督促客货运企业加强营运车辆动态监管,落实强制休息制度,严格执行客货驾驶人24小时内驾驶时间不得超过8个小时、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个小时的规定。
加强卧铺客车、旅游包车、重型货车以及危化品运输车辆的检查,通过询问当事人、调取GPS行驶记录等方式,对连续驾驶超过4小时的,责令强制停车休息。
加强凌晨0时至6时、13时至17时等疲劳驾驶易发时段的巡逻管控,通过警报警示、巡逻喊话等措施提醒驾驶人安全驾驶。对有疲劳驾驶嫌疑的,由交警引导至高速公路服务区或不妨碍通行的地点,责令驾驶人休息。
治假——制售假牌假证严打
烟台交警在全市范围内集中治理制造、销售假汽车配件、翻牌器、伪造变造牌证以及故意遮挡号牌、故意污损号牌等违法行为。
各级交警、治安、刑侦部门将联合安监、交通运输、工商、质检、海关、驻地部队等部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拼装的机动车或者生产、销售擅自改装的机动车,擅自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成品及配件,轮胎以旧换新、刹车片造假等制假、贩假以及走私、盗抢车辆违法犯罪团伙,严厉打击涉车违法犯罪行为。对制假、贩假窝点和违法犯罪团伙进行深查,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治堵——车位前设障碍清理并处罚
交警部门将加大辖区内违法停车行为多发路段巡查力度。对违反机动车停放和临时停车规定的,指出违法行为,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对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依法进行处罚,并将机动车拖移至指定地点停放,并贴违法停车告知单。
对城市停车场(库)开展一次排查清理活动,对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的,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到期未整改的,要依法予以处罚。对单位或者个人设置、撤除、占用、挪用公安交警部门在城市道路范围内施划的停车泊位的或设置停车障碍的,坚决予以清理,严格依法处罚。
治酒——20小时内完成立案调查
始终保持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严管态势,由烟台市交警支队组织成立整治酒驾机动队,不定期的开展突击检查行动。交警、治安、刑侦部门建立联动工作机制,联合开展集中查处酒驾行动。
对建立公、检、法联合办案制度,建立“轻刑快审”机制,对于案情简单、证据充分、犯罪嫌疑人认罪的醉酒驾驶机动车案件,公安交警部门要在20小时内完成立案调查并移交预审部门,力争20天内完成侦查、移送、起诉和审判工作。
治患——定期排查违法记分满12分的驾驶人
交警部门将定期排查交通违法记分满12分的驾驶人,对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校车驾驶人近2年内存在记满12分的,定期抄告交通运管部门、客货运企业,督促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每月统计一次存在5次以上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的车辆,通知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对在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树木、其他植物或者设置广告牌、管线等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妨碍安全视距的,责令行为人或单位予以排除。对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周边道路进行排查,增设震动减速带、黄闪灯等安全设施,确保学生、行人安全通行。
治占——严查货车长时间占超车道
治理高速公路大型车长时间占用最左侧车道、强行占用应急车道超车和占用应急车道停车上下客违法行为,同时也包括普通道路上货运车辆长期占用快速车道行驶,如《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在同方向划有二条以上机动车道的,载货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的机动车道通行。以上车辆如果长时间占用其它车道行驶,即视为不按车道行驶违法行为。
遮挡号牌按照“两抢一盗”核查
对故意遮挡号牌、污损号牌等公然挑战法制权威的违法行为,一律按照涉嫌“两抢一盗”违法犯罪案件办理规定,对机动车来源、车辆驾驶人、所有人依法进行核查。对存在其它违法犯罪行为的,由治安、刑侦部门依法查处;对无其它违法犯罪行为的,对车辆存在的所有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处罚后,方可放行。在高速公路各个收费站口,安排至少2名警力查控假牌假证和故意遮挡、污损、变造号牌行为。在高速公路巡逻中发现涉牌违法嫌疑车辆的,将车辆引导至就近服务区或收费站出入口,依法予以处罚,消除违法行为。
(侯嘉伟 袁圣凯 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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