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发改委首次公布了《引进社会资本推动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建设试点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显示,十二五期间,北京市将在6大领域127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3380亿元,其中1300亿将通过引进社会资本完成。首期27个试点项目总投资约1620亿,其中拟引进社会投资约680亿元。
总体计划
127项建设拟引社会投资
拟引进社会资本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轨道交通、城市道路、综合交通枢纽、污水处理、固废处置和镇域供热等6个公共服务领域127项。总投资3380亿元,其中拟引进社会资本1300亿元。
方案明确,建设所需用地原则上以划拨方式供地,使用权与特许经营权期限一致,期满无偿移交政府。其中,轨道交通特许经营期为30年,其他行业一般为10至30年,其间全部更新改造投资由特许经营者负责。
项目设置
镇区属项目考虑当地民生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选择试点的领域及区域经过专项规划,比如轨道交通、污水处理、综合交通枢纽、城市道路等领域,都是以完善城市功能为目的。
同时,试点的项目充分考虑了满足民生需求要素,其中很多项目都是区县属、规模较小的项目,比如一些镇级供热供水项目,虽然投资不大,但与当地居民利益息息相关。
另外,试点项目的选择具有代表性,为今后此类项目的实施积累经验,如苹果园交通枢纽等。
实施方式
政府不直接投入经营项目
方案明确,对于新增的市政基础设施,包括燃气、电力等经营性领域的项目,政府将不再直接投入。轨道交通、收费公路、热力等准经营性领域项目,采用公共私营合作制、股权合作等方式。
同时,对于排水管线、普通公路、城市道路、交通枢纽等非经营性领域,采取捆绑式项目法人招标等方式,由社会投资人组织实施,可由政府回购或购买服务。对于现有设施,可通过委托运营、股权出让、融资租赁等方式,加强专业化运营。
释疑
1.放开社会资本进入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是否意味着价格也会放开?
市发改委:价格在方案中有详细的设计,一方面特许经营项目应执行由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其他项目执行行业统一价格政策。另一方面,政府将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节约资源及社会可承受的原则,加强投资成本和服务成本监测,建立定期审价制度,逐步调整理顺价格收费水平,建立科学的价格形成机制。
2.国企仍是市政基础建设的重要参与者,民企是否仍处于不利地位?
市发改委:对于民营企业,方案强调“同等待遇、公平择优”的原则,会和国有企业享受同样的土地、价格、投资回报、市政配套等政策,公平地参与各领域的竞争。同时,一些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在资金、规模等方面竞争优势不明显,对于这种情况,鼓励市区国企采取股份制、委托运营、合资组建项目公司、设立股权基金、债转股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进行股权投资和项目投资。
案例
京港公司投建3条地铁线
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是国内城市轨道交通领域首个引入外资的合作经营企业,目前负责北京地铁4号线、大兴线、14号线的运营。据交通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社会资本引入除了能解决资金压力,对了解先进的运营经验也有好处。十二五计划末规划轨道交通660公里,现在只有400多公里,今后京港地铁还会积极参与。
该负责人还表示,交通领域引入社会资本有很多条件,未来只要有收益的项目,包括停车场、综合交通枢纽等,都是吸引融资的一个项目。
部分引入社会资本项目
轨道交通地铁14号线、7号线、海淀后山线、燕房线、西郊线、8号线、9号线、10号线2期、5号线等
城市道路国道110二期、京良路东段
交通枢纽北苑北、望京西、通州核心区、丽泽、北苑、奥体南区等6个交通枢纽
污水处理各区县新城新建22个污水处理厂、乡镇再生水厂(房山区10座、昌平区13座、门头沟区13座、延庆县11座)
固废处理首钢建筑垃圾处理厂、海淀大工村餐厨垃圾处理厂、首钢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等7个项目
城镇供热顺义高丽营镇;大兴魏善庄镇;平谷区金海湖镇;门头沟新城子镇区供热项目等6个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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