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出台“禁食令”而备受关注的《武汉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定于12月28日起正式施行。2008年7月16日公布的《武汉市轨道交通建设运营暂行办法》同时废止。7日,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详细解读这部法规,并就乘坐地铁有何注意事项作出回答。
从2004年7月武汉轨道交通1号线试运营以来,武汉就迈入轨道交通时代。武汉市人大常委会法规处负责人介绍,早在十年前,该市就已启动轨道交通管理法规的调研,并于今年列入立法计划,可谓“十年磨一剑”。这部共八章71条的地方性法规,涵盖了轨道交通定位、发展原则、投融资渠道、规划、建设、运营、安全、应急管理等多方面内容。
该负责人表示,除充分考虑运营管理的人性化规定外,该市还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创设权,授予轨道交通运营单位行政处罚权,并明确禁止影响轨道交通运营秩序、公共场所容貌和环境卫生的12种行为。其中最受关注的,当属“禁食令”。
执法人员将在车厢内查进食
据介绍,《条例》明令禁止列车内进食,主要出于三方面考虑:列车内吃东西,可能招来老鼠咬断地铁电缆,影响列车运行,还可能因为食物渣、碎屑等掉进制动阀引发列车故障;因列车是相对密闭的空间,若食物残留在列车内时间过长变质,则有可能引发卫生疾病传播;列车内进食,会影响其他乘客的乘车环境。
《条例》规定,列车内进食者,首先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才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武汉地铁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正与授予执法权的相关部门协调,明确执法资格,执法人员也正在培训中,培训结束后将持证上岗,对包括车内进食的禁止行为进行劝阻和罚款。
此外,为保证安全卫生的乘车环境,2号线一期车站站台内均设有直饮水,乘客可直接饮用,因此建议乘客不要在车厢内饮水。
遇故障无法运行可原价退票
根据《条例》规定,列车因故延误或调整首末班车运行时间,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及时告知乘客。因故障无法及时恢复运行的,应组织乘客疏散和换乘,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报交通主管部门协调。此情况下,乘客有权持有效车票要求按原票价退票。
武汉市地铁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列车因故停运或晚点,车站会第一时间通过站内广播、站台显示屏及媒体广播新闻等渠道,将信息告知乘客。因停运或者其他原因,造成列车晚点15分钟以上,车站会设置“列车故障模式”。
在该模式下,乘客所购单程票通过闸机验票后,可从回收口将单程票取出并保存好,7天内在任一车站都能按原有里程乘坐。武汉通和地铁储值票则不扣除本次车费,下次乘坐时能正常使用。如乘客仍需退票,可直接到票亭(客服中心)办理。
必须过安检才能乘地铁
市民乘坐地铁,对乘车安全非常关注。对此,《条例》规定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设置安检设施,可对乘客携带的物品进行安全监察,乘客也应当接受监察。拒绝检查的,不得进站;强行进站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武汉地铁集团相关负责人透露,与轻轨主要采用金属探测仪安检不同,地铁2号线已陆续在站点安装X光检测机、金属探测仪等安检设施。该公司还建立了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应急救援物品和工具。一旦发生突发事件,乘客一定要保持镇定,不要拥挤以免发生踩踏,注意听车站或列车广播,服从现场指挥,有序疏散。
对运营中发生乘客伤亡事故,《条例》也明确,人身伤亡事故应按先抢救伤者,排除障碍,及时恢复正常运行,后处理事故的原则处理。运营单位应对运营过程中乘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伤亡是乘客自身健康原因和故意造成的除外。
轨道交通禁止行为及处罚标准
在车站、列车内吸烟、随地吐痰、便溺、吐口香糖、乱扔废弃物
处1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元以下罚款
擅自在列车上和车站、通道、出入口刻画、涂写、张贴、悬挂物品等
责令清除,并按每处50元予以罚款
携带宠物、家禽等动物乘车(残疾人携带有识别标志的助残犬除外)拒绝其乘车
已乘车的责令下车,并可处100元以下罚款
在车站、列车、出入口、通道躺卧、踩踏座椅、表演歌舞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在列车内进食,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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