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委颁布“483号文件” 商务租车挂靠模式遭叫停
2014-08-13 08:54:54 来源:北京商报责任编辑:
摘要:12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运输管理局颁布文件,严禁私家车辆或其他非租赁企业车辆用于汽车租赁经营,而且汽车租赁经营者购置车辆须向监管部门申报备案。
一直在刀刃上生长的商务约租车,终于不可避免地撞上了监管的枪口。12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运输管理局颁布文件,严禁私家车辆或其他非租赁企业车辆用于汽车租赁经营,而且汽车租赁经营者购置车辆须向监管部门申报备案。对于主要依靠司机加盟模式运营的易到用车以及P2P租车行业中的企业来说,这有可能是灭顶之灾。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易到用车正在悄然转变经营方式,目前上海地区已经全面取消了“挂靠加盟”模式,改为采用租赁公司的自有车辆。
昨日颁布的“483号文件”(以下简称“文件”)提到,在借助互联网和手机软件预约租车的企业中,“一些经营者主动与汽车租赁企业洽谈租车事宜,或自行登记注册汽车租赁企业但不按规定备案,同时将各类私家车聚于名下,其目的不是依法从事汽车租赁经营,而是在没有取得合法运营资质情况下,以提供便利租车服务为名从事非法运营活动”。按“文件”的说法,部分提供服务的车辆难逃“黑车”定位。“文件”同时规定,从事汽车租赁经营必须依法登记注册并按规定申报备案,不申报备案从事汽车租赁经营的属违规行为。
在北京交通大学经管学院教授赵坚看来,出租车太少为商务约租车模式发展带来利好。2010年起,因盈利模式清晰,商务约租车市场吸引了众多厂商入局。易到用车、一号专车、Uber、AA租车等约租车软件借势而起,模式均为与租赁公司合作,但具体分为两种:一是采用租赁公司自有车辆,雇佣司机进行营运;而是私家车主将车辆挂靠在租赁公司名下,本人通过劳务公司与约租车企业签约。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一号专车等企业主要采用第一种方式,而最早进入市场的易到用车则采用第二种方式。
“文件”中特别提到,“用于租赁的车辆应当为汽车租赁经营者所有”,也就是不承认易到用车等企业采用的第二种模式。这对商务约租车领域的龙头老大而言,无疑是当头棒喝。昨日易到用车及AA租车相关负责人表示并未接到该通知。 (记者崇晓萌 曲忠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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