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成立公共交通管理局,交通管理体制进一步优化
2016-09-02 10:19:08 来源:中国智能交通责任编辑:
摘要: 近日,深圳市公共交通管理局(市小汽车定编办公室)、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管理局(市公路管理局),福田交通运输局、南山交通运输局,罗湖
近日,深圳市公共交通管理局(市小汽车定编办公室)、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管理局(市公路管理局),福田交通运输局、南山交通运输局,罗湖交通运输局、盐田交通运输局挂牌成立,标志着深圳市交通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优化调整取得突破性成果。
作为全市第二批转变政府职能改革单位,市交通运输委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强区放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部署和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与需求导向,按照转变职能、重心下沉、优化结构,专业专注的指导思想,调整原有架构,形成“10+5+10+6”(10个机关处,5个专业管理局,10个辖区交通局,6个事业单位)的管理架构,条块关系、统分关系进一步明晰。
此次调整,一是精简机关处室。全面加强委机关对交通建设、交通拥堵综合治理、综合运输、安全应急等统筹管理职责,突出政策法规、规划标准、行业管理、统筹协调、监督指导等宏观管理职责,将委机关精简为10个处。
二是强化专业统筹职能,设立专业局,减少管理层级。在市轨道交通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港航和货运交通管理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的基础上,新设立市公共交通管理局(市小汽车定编办公室)和市交通公用设施管理局(市公路管理局)。
其中,市公共交通管理局(市小汽车定编办公室)主要负责统筹全市公共交通体系建设,强化公共交通安全监管,促进公交、出租车等客运交通行业健康稳定发展,构建市公共交通管理局——辖区交通运输局两级管理体制。市公共交通管理局将以市民出行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互联网+”为契机,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重点,认真谋划推进行业转型升级和管理服务提升,特别是加快推进出租车行业的稳定和改革工作,全力打造全市公共交通的深圳质量新标杆。
市交通公用设施管理局(市公路管理局)主要负责统筹行使道路及交通公用设施管养职责,构建市交通公用设施管理局——辖区交通运输局两级管理体制,提升快速应急处置能力,组织实施全市道路及交通设施一体化管养,依法开展“危路、危桥、危坡”安全隐患整治,确保道路及交通设施安全、完好。
三是强化辖区交通运输局服务基层能力,对应各区(新区)设置派出机构。将西部交通运输局分设为“福田交通运输局”和“南山交通运输局”,东部交通运输局分设为“罗湖交通运输局”和“盐田交通运输局”。新成立的4个辖区交通局将充分发挥对口辖区、服务基层的作用,加强与辖区的沟通协调,实现辖区交通运输局对辖区“一对一”的精准、精细、贴身服务。(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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