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城市网约车包容度榜单中能够发现,排名较后的城市主要是在户籍、车型、轴距、排量等方面设置了较高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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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6年7月七部委联合发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来,全国已有200多个城市陆续出台网约车管理实施细则。随着规则细化,执法趋于严格,深圳的打车难、约车难现象重新抬头。
在深圳网约车发展过程中,如何平衡监管与市场需求,引起各方关注与思考。羊城晚报采访政府部门,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以及企业运营者,受访委员代表和企业家均表示,希望有关部门给予网约车松绑,考虑网约车新政策二次合法化。
政府部门
从业资格考试实行“四个统一”
网约车作为新兴事物,政府部门如何监管的确是个难题。网约车新政实施两周年之际,出租车宰客、拒载屡屡见诸报端,“打车难”“打车贵”再度成为百姓和舆论关注的焦点。
2016年年底深圳市发布《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至今,从全国网约车新政开始颁布之后迅速制定落地法规,到调整考试办法,再到严厉查处,对于网约车这一互联网时代的新兴事物,深圳管理部门经历了一波又一波的考验。
记者从深圳市交委了解到,深圳巡游车和网约车司机从业资格考试已实行“四个统一”。深圳市交委表示,为促进行业一体化管理,深圳巡游出租车和网约车驾驶员在从业资格考试上实现统一。首场统一考试已于2018年6月15日举行,当场考试通过率达到了72%。市交委表示,此次改革是为了促进全市巡游车、网约车两大业态的统一管理,将实行传统巡游出租车和网约车驾驶员在从业资格考试上的“四个统一”,即统一报名、统一条件、统一考场、统一试题。
记者多次乘坐网约车从司机口中了解到,2015年、2016年的网约车司机好做,好赚钱,自从新政实施后,管理越来越严,平台给予的便利也越来越少。尤其是今年以来,深圳对网约车管理明显更加严格,查处整顿的力度越来越大。
记者近日从深圳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获悉,今年1月至6月,深圳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共查处网约车违法经营案件1828宗,共计处罚金额2325.07万元,先后对滴滴出行、曹操专车、神马专车、滴滴顺风车、神州专车、首汽约车、携程网、易到用车等8家网约车平台经营企业做出处罚。
8月1日,深圳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表示,全市网约车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两个月,已累计查处无证网约车案件565宗,全市非法网约车数量明显减少。
代表委员
不应用提高门槛的方法去监管
深圳市政协委员张学虎对此发表观点,网约车通过共享模式减少汽车的空置率,减少道路占有,从而达到整个经济上的环保高效,政府部门不应该使用提高门槛的方法去监管。“可以对企业的准入进行一些必要的审查,但是不能因此来提升它的门槛。”他认为,现在很多市民关心的是网约车的安全问题,可用对网约车司机的安全评价或借征信系统来进行有效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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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学虎建议,深圳应该尝试管理的新手段。可以通过网约车的整体改造,特别是把巡游出租车和网约车管理的政策打通,对从业人员进行略微的分割,来提升网约车的数量。
深圳市人大代表郑学定接受采访时认为,网约车是互联网经济业态,把它等同于蓝牌车、非法营运的黑车去进行监管,这是不合适的。监管部门应该去监管网约车平台以及运营企业,而不是针对网约车司机这样的群体。他指出,当前实际上复制了传统出租车的管制模式,对网约车实施人、车、数量实施行政许可,进行总量控制。
从国务院2016年《出租车业发展指导意见》,到七部委《暂行办法》,再到地方细则,网约车的准入限制越来越多。网约车的优势在于门槛较低,即司机的非专职化、车辆的非营运化,资产的非专用性带来的灵活供给和较低成本。而《暂行办法》和各地的实施细则,却直接导致该优势不复存在。郑学定指出,问题的根源不在于当前的严格执法,而在于《暂行办法》、地方细则立法本身,在于监管思路偏离了网约车发展的共享经济本质与特性,即便捷、共享出行。
企业运营者
呼吁取消居住证户籍限制
深圳考网约车司机资格证的前提是,有居住证,办居住证需要在深圳交一年社保、有一年以上居住证明,这对于很多刚到深圳来打工的新司机来说,无疑是一道不可逾越的门槛。
记者采访了一位从事网约车企业运营的企业负责人董先生。董先生说,对网约车运营企业来说,最大的难题就是招人。他认为,对驾驶员准入要求是否有严重违法前科、酒驾毒驾记录和驾龄等进行资格审核即可,居住证户籍不应限制,毕竟出租车司机的深户比例也不高。
据了解,深圳的网约车管理办法细则主要是在居住证、车牌、轴距、排量等方面设置了较高门槛。深圳规定网约车排量不小于1.8L,车辆要求为燃油小汽车轴距2700毫米以上;混合动力小汽车轴距2700毫米以上;纯电动小汽车轴距2650毫米以上。车辆为注册两年内新车。
严苛的车辆准入制有利于网约车安全运营,但轴距、排量等与安全非直接相关的指标会造成用车成本上升,导致打车贵、打车难的问题出现,董先生建议放松管制、融合发展、公平竞争为总体发展思路的监管模式。成立三方监管机制,实现“政府管平台,平台管用户”的分层监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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