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智能立体停车库设备采购及建设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已就绪,具备招标条件。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受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综合交通管理办公室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项目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智能立体停车库设备采购及建设工程(BT项目)
2、招标编号:管招采【2012】67号
3、建设地点: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大门西侧、区政府大院西北角防空洞处
4、项目概况: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大门西侧车库采用了2套智能方形多出入口塔式立体车库,占地面积约305㎡。车库地面设置7层机械车位,高约19米,地下设置2层机械车位,深约4.5米,共96个车位;管城区政府大院西北角防空洞处车库采用了1套智能方形多出入口塔式立体车库,占地面积约145㎡。车库地面设置8层机械车位,高约22米,首层做2个商铺,面积分别为46㎡、37.5㎡,共39个车位。
5、工期要求:210日历天
6、质量要求:合格,争创优良工程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营业执照通过年审,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在建施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生产厂家(生产厂家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生产企业注册资本1500万元以上(含1500万元),营业执照通过年审,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机械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近三年在本单位社保交纳证明。
投资方应具备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经济实体。
三.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1月09日至2012年11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到郑州市政七街与红旗路交叉口大河商务酒店院内1号楼3楼313室报名。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必须为独立法人),联合体成员必须≤3家。
3、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
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设备生产厂家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及近三年在本单位社保交纳证明;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省施工企业报名须到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企业资质、人员证书的认证备案手续,并携带《进豫备案介绍信》前来报名;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除联合体各方上述资料外,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以上资料、证件报名时出示原件,留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4、管城回族区检察院申请查询材料包括:①查询申请书,样式后附;②查询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④税务登记证复印件;⑤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⑥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以上材料须盖单位公章,报送至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进行行贿档案记录查询(每周一、周三、周五为行贿档案查询时间),投标申请单位所在注册地检察院查询所需材料自行询问。
四.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http://hnzbcg.org.cn)、管城区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五.联系方法:
招标人: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综合交通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尤先生
招标代理: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371-67269825
查询机构: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601室、613室
地址:中州大道与郑尉路交叉口东北角
(中州大道与航海路交叉口往南500米加油站对面)
联系人:李女士张女士
申请书(仅供参考)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
(企业名称)是依照有关法律成立的(企业级别)企业,办公地址:(XX市XX路XX号)。现我公司拟参与招标编号为:(XXXX)号(工程项目名称)。该工程项目由(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组织,业主单位为(单位全称)。
兹申请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对我公司的合法经营诚实信用度(行贿档案记录)予以查实。
特此申请,敬请证明。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一、(某成员单位名称)为(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二、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三、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四、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五、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如本次投标未中标,本协议自行废止。
六、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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