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快速通道交通信号灯控制(含电子警察)卡口系统建设一项
申请人资格: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投标产品符合各项标准规范要求,须提供公安部检测报告,非投标产品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出具的产品授权;
7、投标人所投电子警察系统要求接入现有的交通管理系统;
8、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四川省公共安全安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护、运营一级(外省企业须具有入川备案许可证),投标时需提供以上资质的原件。
9、投标人须在乐山市设立有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以满足售后服务需要(须提供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经年检营业执照);
10、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委托书(原件);
11、在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公示截至时间:2012年12月17日16时0分
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833-2421063联系人:李先生
声明:
凡文章来源标明“中国智能交通网”的文章版权均为本站所有,请不要一声不吭地来拿走,转载请注明出处,违者本网保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所有未标明来源为“中国智能交通网”的转载文章均不代表本网立场及观点,“中国智能交通网”不对这些第三方内容或链接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征稿:
为了更好的发挥中国智能交通网资讯平台价值,促进诸位自身发展以及业务拓展,更好地为企业及个人提供服务,中国智能交通网诚征各类稿件,欢迎有实力的企业、机构、研究员、行业分析师投稿。投稿邮箱: zw.ding@cps.com.cn(查看征稿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