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采购单位委托,铜鼓县政府采购中心对铜鼓县交警大队交通设施工程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TGCG20121205
二、招标内容:交通信号灯、高清电子警察工程项目
三、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2、投标人注册资金≥1800万元人民币(营业执照副本);
3、投标人自身具有省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资质或备案证壹级;
4、投标人自身具有交通信号灯或车辆违法自动记录系统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
5、投标人自身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四级或四级以上;
6、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经过本年度年检的营业执照、国地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将工程转包。
注:以上证件必须为有效期内的,购买标书时需以上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时需提供原件。
五、招标文件的购买:2012年12月24日至2012年12月2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在铜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现场勘查:投标人在报名后与采购单位联系,进行现场勘查。
六、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天,已购买公开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未书面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3年元月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在此时间之前递交到铜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在2013年元月7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之前以转账方式向铜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否则投标无效。
九、付款方式:合同签订,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合格,支付总金额的90%,余款10%作为质保金,设备运行满一年后付清。
十、项目答疑:本项目不集中答疑。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的投标人,应于12月27日上午12:00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送达或传真至招标机构,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答复将公布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网、宜春市政府采购网、铜鼓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江西省政府采购网、宜春市政府采购网、铜鼓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人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网、宜春市政府采购网、铜鼓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十一、联系方法: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以下联系方式查询。
单位名称:铜鼓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铜鼓县森林公安五楼
电话(传真):0795-8716890
联系人:张先生
账户名称:铜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江西省铜鼓支行
帐号:1508290109000046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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