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就永城市东城区增设交通信号灯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择合格供应商。本项目的采购人为永城市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一、招标项目名称、编号及简要说明
1.1项目名称:永城市东城区增设交通信号灯采购及安装工程
1.2采购编号:永财采购【2013】020号
1.3招标内容:东城区雪枫路与欧亚路、百花路与沱滨路交叉口等11个路口交通信号灯,详细设备采购数量及标准见招标文件。
1.4供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
1.5质量:合格。
1.6预算资金:约180万元
1.7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是交通信号灯及信号灯杆件生产厂家,并且本次投标信号灯灯具和杆件必须是同一厂家生产;
2.3所投厂商必须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获得认证证书;
2.4所投信号灯产品具有《国家道路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道路交通信号灯产品的有效检测报告;
2.5所投信号灯杆件具有公安部或交通部等权威部门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出具的检测报告;
2.6供应商供应信号灯产品必须是同一品牌;
2.7供应商需具有2010年3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与本次投标同品牌的设备采购安装销售业绩,单份合同金额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销售业绩4份;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3.1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3年4月11日至2013年4月17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3.2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区1202室)
3.3招标文件售价:1000.00元整/单位
四、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生产许可证、检测报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类似业绩(需提供成交通知书原件、销售业绩合同原件、使用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已投入使用安装业绩反馈意见)(查验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复印件须装订成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永城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事项
招标人:永城市公安局
联系人:乔先生
电话:0370-5113793,13837069060
代理机构: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区1202室
联系人:蔡先生
电话:0371-65585906
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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