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润芳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公安局相城分局漕湖派出所的委托,对该单位采购的监控系统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厂)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SZRF2013-XC-G-001号
二、招标内容:
1、货物名称:监控系统设备
2、交货地点:苏州市公安局相城分局漕湖派出所指定地点
3、交货日期:2013年9月20日前系统全部安装调试完毕。
三、标书发售时间及地点:
1、标书发售时间:上网之时起至2013年8月8日,每天9:30-16: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标书发售地点:苏州市润芳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3、标书售价:本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4、标书款汇款如下:
收款人:苏州市润芳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道前支行
账号:1102020209004028955
四、投标人投标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A、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设计和实施本项目的资质和能力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8)购买招标文件。
B、供应商应具备的特殊条件:
(1)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资质,或建筑智能化施工与设计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2)投标人必须在苏州本地有能力提供售后服务。
(3)2010年1月至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没有发生过重大工程项目责任事故(责任事故以行政或司法机关书面认定为准),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B、在购买标书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报名时需携带原件):
(1)营业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近三年无不良记录没有处于被行政或司法机关责令停业或停止承接工程任务或停止投标资格(投标人书面承诺);
(3)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资质,或建筑智能化施工与设计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复印件;
(4)投标人必须在苏州本地有能力提供售后服务(非苏州注册的投标单位,须提供在苏州地区有分公司、子公司或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文件,包括提供注册证书、纳税、5人以上社保及房屋证明,不可用挂靠其他公司方式,原件备查)。
(5)投标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
(6)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投标申请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如愿意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应按本文件规定,投标48小时前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按前附表第三项指定帐户)。
六、投标答疑会日期、地点;投标、开标时间和地点
1、答疑会时间:2013年8月6日下午13:30,
2013年8月5日下午15:00前将答疑问题传真至招标公司。
2、答疑会地点:苏州市东二路18号大森创业园418室
3、投标时间:2013年8月20日下午13:00(北京时间)
4、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8月20日下午13:30整(北京时间)
5、开标时间:2013年8月20日下午13:30整(北京时间)
4、投标、开标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市民服务中心三楼西会议室(苏州市相城区庆元路168号)
七、联系事项
单位名称:苏州市润芳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东二路18号大森创业园418室
联系人:周庞陈超
电话:(0512)65246896
(TEL/FAX):65246896
邮政编码:215006
八、采购单位:苏州市公安局相城分局漕湖派出所
联系人:沈警官
联系电话:65713898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城市商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www.zfcg.suzhou.gov.cn)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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