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苍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委托,就2013苍南县交警大队电子警察、卡口租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CNDL2013085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简要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2013苍南县交警大队电子警察、卡口租赁项目
注:本公告附件所列采购文件仅供参考,具体以供应商前来报名时购买的采购文件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规定;
2、投标人必须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竞标,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联合体有关规定。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必须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并明确以具有苍南地区光纤网络接入资源的供应商为联合体主办人,并约定联合体的共同责任和联合体各方各自的责任。
3、投标人须具有在苍南县光纤网络接入资源。具有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壹级,具有省级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等级壹级;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贰级及以上,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高清电子警察、卡口所采用的卡口抓拍系统必须取得公安部检测报告、设备厂家授权书和质保函,每个设备厂家只能授权一家投标人前来投标;
5、投标人须有能力在苍南地区提供长期售后服务;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布:(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时间:2013-7-31至2013-8-8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00
地点:温州市梧田大道林村南瓯嘉园一组团办公用房1幢203室;
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4楼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3-8-21上午9:30分
六、投标地点: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4楼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开标时间:20131-8-21上午9:30分
开标地点: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4楼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投标保证金(元):人民币50000元整
交付方式:电汇/支票/银行转帐
开户名称: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工行苍南县支行
账号:1203284029200215844
九、投标人报名购买标书时应出示的资料:
1、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2、联合体双方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章);
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资质证书(复印件盖章);
4、高清电子警察、卡口抓拍系统设备厂家授权书(原件);
5、高清电子警察、卡口所采用的卡口抓拍系统取得公安部产品系统检测报告(复印件盖章);
6、报名登记表;
以上资料需整理后装订成册,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提交的文件资料对报名的投标人进行核查,合格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
十、采购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苍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代理机构名称: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机构地点:温州市梧田大道林村南瓯嘉园一组团办公用房1幢203室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7-85696867
传真:0577-85695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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