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盐城市城南新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实施的盐城市康乐道、珠溪路工程已经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实施,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盐城市康乐道、珠溪路交通标牌工程的投标报名。
二、盐城市宏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盐城市城南新区新都街道、伍佑街道
2、采购规模:总投资额约170万元
3、工期要求:50日历天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质量要求:本工程质量标准为国家“合格”标准,发包人要求交通标牌标线工程的质量不得影响土建总承包单位对康乐道、珠溪路总体质量目标的评定。
四、本招标工程为一个标段,主要招标内容为:盐城市康乐道、珠溪路交通标牌、标线、信号灯的施工总承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五、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职工,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须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并具有三级及以上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参加投标时应提供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三级资质项目经理投标时应提供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原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委托人、投标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投标申请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人、拟报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等不少于4人】2013年1月~2013年6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时间)及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上述资料,但需提供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
4、产品必须通过省级以上有关技术监督部门的检测,并提供有效的技术监督部门检测通过的设备检测报告。
5、投标人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以非法手段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和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其产等状态;没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
6、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且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无直接利害关系、隶属关系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而且投标申请人没有因非法手段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和工程出现重大质量问题,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其处罚规定尚未具有投标资格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六、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办法,评标定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七、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主要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报名的申请人,须携带单位介绍信、身份证于2013年8月2日9时至2013年8月8日17时到盐城市宏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盐城市跃进路58号五星街道办事处一楼),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八、报名单位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投标资料,将导致投标不合格。
九、诚信保证金(含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诚信保证金(含投标保证金、下同)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诚信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帐户直接转汇至指定的诚信保证金专用账户(递交方式:银行转账进账单、电汇、网汇)。单位名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华夏银行盐城分行,账号:16050000000052433。投标人须凭本人身份证、银行有效票据原件(网汇可为复印件)和人民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12室开具诚信保证金收据(电话:0515-88197290)。
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将诚信保证金收据交专业招标办和招标人核验,未提供诚信保证金收据的,招标人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一般未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在开标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给投标人。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经招标人同意后仍存于原帐户作为履约保证金;在招标项目货物及安装基本完工,相关部门验收后经招标人同意报专业招标办批准退还诚信保证金总额的90%,其余10%竣工验收通过后予以退还。
未交诚信保证金,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十、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应在开标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其放弃理由;其理由没有得到招标人认可或未提出书面申请而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已缴纳诚信保证金的,诚信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一、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二、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十三、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
盐城市经信委机电设备招标办:0515-88197281。
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0515-83082019。
招标人(公章):
联系人:侍宏林
电话:0515-86660096
代理机构(公章):
联系人:孙瑾
电话:15051086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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