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瑞昌市政府招标办下达的政府招标计划,并受瑞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委托,我中心就该单位南义镇智能交通系统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国内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RCZFCG2013-139
二、项目名称:南义镇智能交通系统工程项目(两个路口)
三、招标预算:人民币110万元。
四、招标项目简要说明: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条件,满足本次项目招标需求。
2、投标人自身具有省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3、代理商投标须具有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4、所投产品为南义镇智能交通系统工程使用,要求必须与瑞昌市现有的智能交通系统平台兼容。因此,各投标单位需提供平台厂家接入证明文件。
5、各投标方出售的商品必须是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检验合格、真实可靠,且经权威机构认证的商品,同时满足商品的技术、性能要求,任何假冒伪劣商品概由投标方负责。电子警察信号灯设备和系统必须符合国家新制定的标准。
6、经过本年度年检的营业执照、国地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2、开标结束后,中标人须缴纳相关规定费用。
七、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3年8月8日至2013年8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瑞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及售价:每份200元,现场购买或通过电子邮箱发售,(电子邮箱发售标书联系人王芳,手机:13767210428)售后不退(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制造商的投标)。购买标书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原件或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和产品授权书原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8月30日下午15:00分,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九、开标时间:2013年8月30日下午15:00分。
十、开标地点:瑞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厅
十一、答疑:本项目不进行集中答疑。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请于2013年8月23日上午9:00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送到我中心。否则,将视为接受招标文件条款,对投标人的疑问我中心将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回复,需回复的重要内容将在2013年8月27日下午16:00之前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答复将公布,投标人应注意浏览。
十二、投标保证金:投标前,投标人须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壹仟元整未中标者待招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者待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交纳保证金时间:开标前,逾时视同放弃。
收款人:瑞昌市财政局
开户银行:南昌银行九江瑞昌支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792900064800056((请在备注中注明付投标保证金)。
招标机构联系人:董先生、13970212349
电话:0792-4819501
采购单位联系人:陈先生、13507022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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