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六合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受南京六合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对交通设备(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和谈判。
1、项目编号:LHZC-2014J04
2、项目名称:双客路信号灯设备
3、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所报货物须通过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测合格。
(需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谈判人公章)
4、竞争性谈判保证金:供应商应从本单位基本帐户支付谈判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仅限本票、汇票、电汇、同城转账支票(仅限南京市供应商)(拒绝其他任何方式)方式交纳。未按要求交纳保证金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保证金不需封装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单独随谈判响应文件同时递交谈判地点。)
5、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方法:网站下载。
6、谈判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谈判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7、递交响应性文件时间、地点:2014年1月15日下午2:10--2:30,区政务中心七楼;谈判时间、地点:2014年1月15日下午2:30,区政务中心七楼,届时请参加谈判的单位法人或法人委托人参与谈判。
8、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供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完毕,买方、监理联合验货合格后付至合同款的50%,结算审计后付至审计价的70%,余款在采购货物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满一年后三十日内付清。
9、交货并安装完毕时间:签订合同后7日内交货,20日内安装完毕。
10、质保期:信号灯须提供免费三年(不低于)质保;保修期内发生故障2小时内响应,并免费维修至正常使用(提供承诺书),否则为废标处理。
11、勘察现场:拟参加谈判供应商必须在谈判截止时间前与采购人联系并自行前往。
勘察现场联系人(采购人):陈工
电话:57756534/15951626577
以上若有变更将通过原公告发布媒体发布,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关注南京市政府采购网站有关本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果没有及时关注本网站公告导致误投标,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集中采购机构:南京市六合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南京市六合区雄州东路1号
联系人:沈筱波、张雷
联系电话:025-57130508
传真:025-57130517
邮编211500
保证金收款单位:南京市六合区政务中心
保证金收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
保证金收款帐号:430101570900180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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