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CG-AQ-2014-283
项目名称:安庆市2014年部分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采购人:安庆市重点工程建设局
集中采购机构:安庆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内容:部分道路的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视频监控和流量监测系统;交通标志、标线和护栏。详见附件: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
标段划分
标段一:交通信号灯;
标段二:电子警察、视频监控和流量监测系统;
标段三:交通标志、标线和护栏。
资金来源:政府性资金
最高投标限价:
标段一人民币壹仟零捌拾万元整(¥:10800000.00元);
标段二人民币壹仟叁佰捌拾万元整(¥:13800000.00元);
标段三人民币壹仟柒佰捌拾万元整(¥17800000.00);
每个标段预留金为每个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5%。
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项目地点:
部分道路为:中山大道(集贤北路-华阳路)、公安局东侧区间道路(振风大道-天柱山大道)、天柱山路(独秀大道-港口路)、迎宾东路(龙眠山路-晴岚路)、新河路(港口路-龙眠山路)、柘山路(顺安路-潜江路)、祥和路(顺安路-潜江路)、潜江路(柘山路-皖江大道)、辉煌路一期(皖江大道-元山路)、辉煌路二期(元山路-柘山路)、华中路(宜城路-龙眠山路)、军分区北侧区间道路。
交货、安装期:2014年9月底前完成安装调试、验收联网运行,并交付使用。
投标申请人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商、经销商或代理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营业执照中注明的经营范围含有本次采购内容的生产或销售;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各标段投标人除符合上述要求外,还应分别满足下述要求:
(9)标段一投标人为交通信号灯或信号机的生产商、经销商或代理商;
(10)标段二投标人同时具有计算机系统集成二级资质和安防工程二级资质;
(11)标段三投标人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或分项)资质;
(12)各标段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通过有关技术质量检测部门鉴定或有质量认证证书。
招标文件获取:
符合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凭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及二代身份证原件于2014年8月28日至2014年9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不受理)在安庆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安庆市龙山路215号)五楼领取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安庆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市龙山路 215号,原安庆建委大楼五楼):
联系人:韩友华 电话: 0556-5991160
备注:
1、投标申请人的联系人电话(手机)正常工作日必须保持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2、投标申请人如因故不能参加投标,请于开标截止时间三个工作日前,将书面申请递交到安庆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五楼备案,否则将记不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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