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武汉青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5-08-22,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北武汉武汉市青山区焦沙中路、绿色南路、绿色中路电子警察及监控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湖北-武汉-青山区,所属行业分类:监控,招标代理:武汉恒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武汉青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编号:HJZB-ZCHW-2015-107,开标地点:武汉市青山区财政局六楼会议室,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武汉市青山区焦沙中路、绿色南路、绿色中路电子警察及监控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依据武汉市青山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要求,武汉恒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武汉青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就武汉市青山区焦沙中路、绿色南路、绿色中路电子警察及监控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项目编号:HJZB-ZCHW-2015-107
二、项目内容:青山区焦沙中路、绿色南路、绿色中路电子警察及监控工程建设所需摄像机、球机、监控立杆、限高架等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及相关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41.1735万元,投标报价超预算金额的为无效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
1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应经营范围;
2.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 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省级安全技术管理防范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A类备案证;
4 .所投主要产品(高速球机、高清视频摄像机)不是自己生产的,则必须具有投标产品制造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正式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5. 如为外地公司,须在本地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提供本地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注明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机构人员配备);
6. 2012 年以来承接过类似项目(提供项目合同);
7 .须持有人民检察院在招标公告期间出具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事项:
1.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1 )领取时间:2015年8月21日起至2015年8月28日17:00时止(工作时间,周六、周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领取地点:武汉恒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八楼
联 系 人:陈雯静(招标代理一部)
联系电话:027-85870905
2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需提供下列资料(证件)的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①法定代表人领取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二代身份证;
委托代理人领取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
②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A类备案证;
③高速球机和高清视频摄像机的项目授权书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代理商提供)、本地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注明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机构人员配备)、2012年以来类似项目合同一份;
④查询告知函。
上述资料(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且有关变更、年检等记录页均需复印齐全;有关证件在变更、年审中的,提供管理部门的正式结果公告,变更申请书(报告)、受理通知书(单)等非正式结果文件不予认可。
3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程序要求:
上述 资料(证件) 的原件查看后当场退还,复印件留存, 登记后发放 招标文件。
2. 提交 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及 开标时间:
1 )提交投标文件时间: 2015 年9月11日 9 :30 时 整截止,提前提交、逾期提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武汉市青山区财政局六楼会议室
2 )开标时间:2015年9月11日9:30时整投标截止并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携有效身份证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开标会,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开标地点:武汉市青山区财政局六楼会议室
3 .本项目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如有疑异,请向武汉青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和 武汉恒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武汉市青山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提起投诉。
五、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武汉青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程 庆 联系电话:027-86210276
代理机构:武汉恒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邬家墩159号金贸大厦D座八楼
联 系 人:陈雯静(招标代理一部)
联系电话:027-85870905 027-85312315
传 真:027-85870905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武汉市青山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 系 人:肖 靖 联系 电话:027-68865212
武汉恒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 年8 月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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