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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打车软件召来黑车可对服务商罚款10万

2014-07-31 11:35:01 来源:新闻晨报责任编辑:
摘要:上海市政府30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从今年8月1日起《上海市查处车辆非法客运办法》正式施行。届时,查处“黑车”过程中,录音、录像等可作为认定非法客运的证据;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出租车“克隆”服务,最高罚款10万元;“打车软件”如果召来的是无营运资质车辆,软件服务商也将处最高10万元罚款。
  
 
 
  上海市政府30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从今年8月1日起《上海市查处车辆非法客运办法》正式施行。届时,查处“黑车”过程中,录音、录像等可作为认定非法客运的证据;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出租车“克隆”服务,最高罚款10万元;“打车软件”如果召来的是无营运资质车辆,软件服务商也将处最高10万元罚款。
 
 
  据悉,未来非法客运人员的信息,还将纳入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和居住证积分扣减的审核内容,以加大违法成本。
 
 
  [内容解读]
 
 
  1提供车辆克隆服务最高罚10万
 
 
  近年来,上海每年查获的“克隆”出租车均超过500辆,几乎占被查获的全部非法客运车辆的三分之一。现行的相关规定仅针对驾驶“克隆”车的驾驶员进行非法客运进行处罚。此次《办法》实施后将扩大查处范围。
 
 
  交通部门介绍,“‘克隆’车之所以能够出现,很大部分是社会上一些个人为这些准备从事非法客运活动的社会车辆进行车辆改装服务,比如将车辆喷涂成出租车专用的车身颜色,提供出租车顶灯和计价器等出租车专用营运设备。有的地方甚至形成专门的改装窝点。”这些提供车辆“克隆”服务的行为是在源头上帮助社会车辆“摇身一变”成为假冒出租汽车。
 
 
  即将施行的《办法》对“克隆”出租车的查处范围扩大,实行源头监管,将查处环节前移,追究提供车辆“克隆”服务的违法者的违法责任,明确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为社会车辆提供“克隆”服务,违反者处3万-10万元的罚款。
 
 
  2“打车软件”召来“黑车”最高罚10万
 
 
  针对手机打车软件,《办法》增设了对召车信息服务商违法行为的监管措施。
 
 
  手机打车软件已被越来越多的市民接受,但是,手机打车软件在方便乘客出行、提高出租车服务效率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监管缺失的问题。
 
 
  在手机软件打车服务运营过程中,少数召车信息服务商对注册的驾驶员、车辆是否具备营运资格不做核实,导致合法、正规的客运服务队伍中混入了“黑车”和“黑车”驾驶员,助长了非法客运行为。
 
 
  即将施行的《办法》相应增设了监管措施,要求召车信息服务商必须向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提供驾驶员和车辆的信息,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对注册驾驶员和车辆进行营运资格的认定。
 
 
  如果经交管部门认定不具备营运资格的,“打车软件”服务商不得提供召车信息服务。对于违反上述规范要求的,交通管理部门将对服务商处以3万-10万元的罚款。
 
 
  3录音、录像等证据不可“钓鱼式”获取
 
 
  近年来,本市非法客运现象存在一定程度的蔓延趋势,整治形势较为严峻,但在查处工作中一直面临取证难问题,对此《办法》也有了新的突破。
 
 
  据介绍,在以往执法中,对于认定非法客运的证据比较单一,尤其是非法客运属于“一对一”经营模式,需要取得“黑车”驾驶员与乘客交易的直接证据十分困难。“乘客不愿作证,要获取直接证明‘一对一’的经营关系存在非常大难度,也导致执法部门执法受困。”
 
 
  《办法》针对非法客运的具体特征,在没有直接交易证据的情况下,通过监控探头或者其他方式摄录的录像、执法人员现场记录、现场第三方的证言等间接证据,如果足够充分,并可以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应当可以作为行政管理中认定非法客运的证据。《办法》也提到,录音、录像等证据不能采用威胁、引诱、欺骗等方式取得。
 
 
  4有非法客运行为将在居住证办理等方面受限
 
 
  为提高查处工作成效,《办法》将查处非法客运工作与其他四个领域的管理机制相衔接。
 
 
  具体措施包括:一,将查处车辆非法客运行为纳入本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二,将非法客运违法行为人的有关信息纳入本市个人信用信息系统;三,将违法行为人的相关处罚信息纳入社保部门对本市居住证积分扣减的审核内容;四,将违法行为人的有关信息以及非法客运车辆的信息纳入公安部门的交通管理、人口管理等信息系统。
 
 
  这个措施意味着,今后如果有人从事非法客运活动被查获,不但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而且其本人在居住证办理、就业、子女入学、个人征信等诸多方面都会受到限制和影响,着实加大了非法客运行为的违法成本。
 
 
  [热点释疑]
 
 
  “黑车”载了客但还没启动可以处罚吗?
 
 
  前天,全市200余名交通执法人员参加培训。有执法人员提出,当执法人员查处非法客运时,驾驶员虽然与乘客已经谈妥了车费,但是车辆还没有启动行驶,这时我们能按非法客运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么?经各部门研究认为,当驾驶员让陌生乘客乘上车,已经构成搭载乘客的行为,再附加车费约定的行为,就满足了收费搭载的违法行为构成要件,应认定非法客运行为成立。
 
 
  拍摄取证视频日期有没有讲究?
 
 
  新规明确,依法进行的手机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可以作为认定车辆非法客运的证据。那么,对某涉嫌非法客运车辆进行了多次拍摄,其中一些拍摄日期在8月1日之前,一些拍摄日期在8月1日之后,此类被查处车辆该如何处罚?经法律专业人士解读,多次视听资料中有一次是在8月1日之后的,就按照新规予以处罚。
 
 
  能否设局搜集车辆非法客运证据?
 
 
  新规强调不得采用威胁、引诱、欺骗等方式收集车辆非法客运证据,要求执法人员通过相关证人作证,或者利用录音、录像设备以及视频监控系统对车辆非法客运行为进行现场录制、拍摄等方式,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实现清晰证明非法客运事实、准确定案的目的。
 
 
  少了“黑车”公交配套能跟上吗?
 
 
  打击黑车的同时,上海不断完善公共交通设施建设,进一步满足市民出行需求。具体做法是:结合轨交站点规划,同步考虑公交中途站、枢纽站、出租车候客以及慢行系统配套,在新建轨交站点50米范围内需配套建设中途站或枢纽站,实现轨道交通站点周边小区一次乘车可达轨道站。在“最后一公里”问题上,未来将尝试采用新能源小型巴士连接居民区、学校、社区服务中心、医院、大型商场设施等客流集散点环形交通网络。
 
 
  截至6月底,上海已优化地面公交线路46条(新辟25条,调整18条,撤销3条),开通134条社区巴士线路(最后一公里)。已妥善解决轨交12号线、16号线沿线站点的衔接换乘问题。同时,延长217条公交线路的末班车时间,实现与所有轨道交通站点对接,地面公交末班车均在轨道交通结束营运15分钟后收班。(文/晨报记者钟晖宋杰见习记者邬林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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