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有网友发了一个帖子,记录了自己在小区申请、安装电动汽车充电桩的全过程——耗时数月,涉及6个部门,前期安装费用1万余元。如此费时费力费钱,让很多想买电动汽车的消费者举棋不定。而在民建中央提交的关于大力推动我国清洁能源发展促进新型城镇化过程中环境保护的提案中,就专门有一条针对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建议:新建商品房的停车位要配备充电电源;在公共场所建设充电桩,设置专用停车位;对老社区也要制定建设充电设施的改造计划。
对于新能源汽车,民建中央在提案中呼吁,国家应根据新能源汽车特点制定准入监管制度。按照《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进一步明确基础设施建设原则,防止垄断。与此同时,建议公交、环卫、政府用车要率先实现电动化;政府研发和产业化扶持资金要向企业倾斜;在购买和使用环节实施鼓励政策,特别是在市场启动初期,建议可以直接免费发放电动汽车牌照。
除了通过解决新能源汽车的推广难和充电难来推广清洁能源使用之外,民建中央还在该份建议中,针对一些支持清洁能源发展的政策过于宏观,缺乏细则,难以落实;一些地方新能源开发规模远超当地消纳能力;新能源发展与电网规划脱节,电网规划等环节滞后等问题,分析了产生的原因,并提出了解决建议。
民建中央认为,我国应增强国家规划实施的权威性和约束力,确保国家和地方清洁能源规划的协调一致和相互配套。尽快出台《国家“十二五”电网发展规划》,以规划指导和约束项目审批,落实新能源基地消纳市场和配套电网工程,从源头上保证清洁能源规划与电网发展规划的协调发展。
民建中央建议,我国应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清洁能源管理协调机制,大力转变政府职能、下放审批权限、提高办事效率。适时修订《可再生能源法》、《电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对清洁能源的项目支持、财税和价格补贴、成本与风险分摊机制等优惠政策并保持相关政策的延续性,特别是税收政策应综合考虑地方、电网和发电企业利益。在不违反《补贴与反补贴协定》前提下,进一步研究扩大清洁能源的补贴范围,推出更加系统完善的、与国际接轨的清洁能源补贴政策。
与此同时,民建中央呼吁,政府应积极推动新型城镇化过程中的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做到各种清洁能源综合协调发展,在大力发展风电和光伏发电的同时,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设施建设,提高运营管理水平;积极开展秸秆发电、垃圾发电和沼气规模化利用;逐步扩大锂离子电池使用范围,特别是在储能、通讯等领域。同时提高铅酸电池行业准入门槛,淘汰落后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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