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中心 |  城市交通 |  车联网 |  卫星导航 |  高速公路 |  行业观察 |  交通管理 |  专题 |  会议展览 |  招投标

你的位置:首页 > 城市交通 > 智能停车 > 正文

南昌城区停车场建设实施意见出炉,2018年泊位不少于29000个

2016-09-14 09:00:59 来源:中国智能交通责任编辑: dingzhaowei
摘要:《南昌市城区停车场建设实施意见》近日出炉,提出至2018年将新建停车场不少于123处,泊位数不少于29062个。
        《南昌市城区停车场建设实施意见》近日出炉,提出至2018年将新建停车场不少于123处,泊位数不少于29062个;鼓励打造智慧停车场,实现市区智能停车联网管理;2020年前,暂免收经营性集中式换电设施基本电费。

\
 
实现智能停车联网管理
        面对“停车难、乱停车、交通堵”难题,南昌市提出,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停车场的开发、建设、经营。打造智慧停车场,引进高科技,建设先进的充电桩,完善智能停车诱导系统和停车信息服务平台,实现市区智能停车联网管理,提高停车泊位的利用率和周转率。按照“层级管理,统一运营”建立市、区两级公共社会停车资源管理平台,提高停车资源利用效率。
        此外,鼓励社会资金采用PPP等方式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鼓励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土地(包括地下空间),通过租赁、合作经营等方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公共停车场(库)建设。
 
暂免收充换电设施电费
        在规划、用地保障政策方面,政府、国有企业投资的公共停车场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采取划拨或协议出让方式供地;利用公园、绿地、道路、广场、医院、商场周边、学校操场等地下空间建设经营性公共停车场,地下停车场建设用地使用权在仅有一个意向人的前提下可采取协议用地方式供地,但有两个及以上意向人的应采取招拍挂方式公开供地;在符合规划要求的前提下,鼓励土地使用权者利用自有土地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也可通过PPP、租赁、合作经营等方式引入其他投资主体进行建设,各相关部门予以支持。
        在符合规划、消防的前提下,单位利用自有用地建设公共停车场,其建筑不纳入地块指标计算范围,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可以办理构筑物产权登记证。
        对于停车供给大于停车需求的道路,新建公共停车场周边300米范围内不设置道路停车泊位。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停车场运营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2020年前,暂免收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基本电费。
 
新建停车场享费用减免
        在商业配套政策方面,临街公共停车场规模在三层以上(含三层),可规划临街商业,商业部分只限二层以下部分,面积控制在项目总建筑面积的20%以内。
        社会力量投资新建地上公共停车楼和立体车库泊位数达到100个(含)以上的,允许公共停车场配套设施,公共停车场综合设施的建筑面积一般应控制在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0%以内,且可以设置广告位。
        费用减免政策方面,新建公共停车场可享重大重点工程免费政策,各种押金免收,服务性收费减半,可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免,单建地下停车场按不低于地下总建筑面积40%比例修建人防工程、免收临时占用绿地、道路等及报建过程中的其他事业性收费。
 
分享到:

声明:

凡文章来源标明“中国智能交通网”的文章版权均为本站所有,请不要一声不吭地来拿走,转载请注明出处,违者本网保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所有未标明来源为“中国智能交通网”的转载文章均不代表本网立场及观点,“中国智能交通网”不对这些第三方内容或链接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征稿:

为了更好的发挥中国智能交通网资讯平台价值,促进诸位自身发展以及业务拓展,更好地为企业及个人提供服务,中国智能交通网诚征各类稿件,欢迎有实力的企业、机构、研究员、行业分析师投稿。投稿邮箱: zw.ding@cps.com.cn(查看征稿详细)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