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证券-川投PPP项目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项目”)于7月27日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确认的无异议函,本项目由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发起人并担任原始权益人,资产服务机构为四川省川投航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报部门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应的底层资产为资阳市雁江区停车场PPP项目。
首单停车场PPP资产证券化项目
本项目成功发行后将成为全国首单以停车场经营权为标的物的PPP资产证券化项目,是《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资产证券化有关事宜的通知》(财金〔2017〕55号)文件之后首个获批的PPP资产证券化项目,亦是全国首单无外部增信的区县级PPP资产证券化项目而且及深交所批准的首单无外部增信的PPP资产证券化项目,以及全国首单以可行性缺口补助为回报机制的PPP资产证券化项目,同时也是西南地区首单PPP资产证券化项目。
据知情人士表示,该项目的成功落地将为目前PPP项目库中大量存在的区县级项目尤其是西部欠发达地区的区县级PPP项目提供新的退出模式,尤其是本项目在不依靠外部增信的情况下成功落地,将极大地提振广大社会投资人及金融机构投资PPP项目的信心,进一步扫清社会各方对低层级PPP项目的顾虑和担忧,对加速全国PPP项目的落地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为四川省乃至全国的区县级PPP项目资产证券化推进提供极强的借鉴意义和参考价值。“本项目评级主要基于:第一,资阳市雁江区停车场PPP项目本身,本项目为停车场使用者付费+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第二,原始权益人川投集团享有AAA评级。”
无外部增信的PPP资产证券化项目
无外部增信的PPP资产证券化项目意味着项目还款仅靠项目现金流,没有担保或差额补偿。
“项目好才是真的好,项目自身收益应是还款或ABS合格投资人收益的第一来源。项目自身现金流稳定,而且经过几年的市场检验,这是信心的基石。”参与国家发改委首批资产证券化PPP项目评估的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研究中心处长徐成彬向中国经济导报记者表示:“PPP项目自身收益(现金流入)是指使用者付费或政府付费(含补贴),这是实现社会投资人(原始权益人)投资回报的主要来源。如果PPP项目进行资产证券化(ABS),项目的现金流进行了归集,作为购买证券化产品的合格投资人的收益来源。只有当归集的现金流不足以偿付约定的合格投资者回报时,才会启动外部增信兑现措施。如果项目自身收益持续出现重大问题,任何外部担保或补差都难以为继。所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项目概况
资阳市雁江区停车场PPP项目为全国首个以停车场收费权为标的物的存量PPP项目,合作期限为12年,于2016年12月底落地实施。项目采用TOT(转让—运营—移交)运作方式授予社会资本特许经营权,将纳入本项目范围内的资产的经营权进行移交,由受让的社会资本对相应资产进行运营维护。受让资产为资阳市雁江区会展中心、高铁站广场、雷音花园等9个停车场的特许经营权。
据今年3月“川投集团选聘资阳市雁江区停车场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主承销商比选公告”显示,项目特许经营权受让价格即项目总投资30,948.14万元,由成交社会资本方——四川省川投航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川投航信天泰2号私募投资基金(契约型基金)全额出资受让。项目基金A类基金份额合计24,679万份(一元一份,下同),B类基金份额6,170万份,M类基金份额100万份。 本次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为川投航信天泰2号私募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规模2.47亿元。
本次专项计划,9个停车场都是存量资产,并非新建项目。项目采用TOT(转让、运营、移交)模式,政府授予社会资本经营权,将纳入项目范围内的资产经营权进行转让,由社会资本负责项目资产的运营与维护,并通过使用者付费与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获取合理回报。合作期满后,项目资产再无偿移交给政府。“准经营性存量资产PPP项目将成为未来我们探索的重要方向。”川投航信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项目模式能盘活存量资产,解决城市发展所需资金的问题,同时也能为社会资本探索出一条投资长期优质资产的渠道,有较强的借鉴意义。
据悉,本项目在推进过程中获得了四川省发改革、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国资委、四川省重点办、深交所、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资阳市雁江区停车场PPP项目是严格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42号)文件精神规范运作的PPP项目,目前已同时纳入财政部PPP项目库(财政部综合信息平台)及发改委重点项目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储备库,为全国首单准经营性存量资产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成功入选了2016年度中国停车行业十大事件,并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国证监会关于推进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相关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16〕2698号)文件要求,作为四川省首批上报国家发改委进行资产证券化融资的传统基础设施领域PPP三个试点项目之一开展资产证券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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